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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盛唐红妆扶龙局 > 第四十三章 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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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有风,大漠的天空还是很晴,在太阳的照射下温度上升的很快。

    即使这样样薛琪还是严严实实裹着一层纱巾,只露出自己两个眼睛,他不想被大漠上的风沙刮成一个黑脸婆。

    李默看着他笑道:“你裹得太严实,我几乎认不出你。”

    薛琪故意瞪着他道:“你最好不要跟错人。”

    李默道:“你率领了一支商队之后果然变得很威风,你现在好像真的变成了我的师傅?”

    薛琪昂起头,“所以你现在最好听师傅的话。”

    “你们两个一点都不像师傅和徒弟。”大胡子笑嘻嘻地看着他们俩。

    薛琪看着大胡子,“你最好不要打哈哈,所有的事情都准备好了?”

    大胡子道:“我方才检查了一下干粮和淡水,如果没有遇上沙暴的话,我们最多五天便可抵达楼兰,只等二小姐一声令下,我们就出发。”

    薛琪道:“好,至少有你在的话我们会很安全,我们出发吧。”说完,薛琪拍马走向了城门。

    李默有点奇怪,“她为什么那么说?你难道还有其他的本事?你难道也是保镖?”

    大胡子笑了,“至少一路上有个人可以给你酒喝,这难道不好?”

    “当然好。”

    “我现在才发现想你们这种读书人真的很不错,用行书写的一首诗就可以买到十五两银子,只可惜,我读的书的确有点少。”

    李默说道:“你是知道我的名字后,才要我送给你我写的诗,我在长安的时候是不过是个后起之秀,你居然可以拿我的诗卖出那么好的价钱,你的确是一个生意人。”

    大胡子开口道:“李探花的诗当时名动长安,一时洛阳纸贵,我当然听说过,这一路上有很多有趣的事情,我相信你的笔一定不会闲下来的。”

    李默心想:这个大胡子居然知道朝廷的殿试的三甲,他果然不仅仅是一个向导。

    李默道:“我也认为是这样。”

    商队在递交出关文牒后,就走出了阳关城门,在大门面前的是一片大漠,远离城郭后,这里的风沙更大,黄沙在沙梁上不停的奔腾移走,李默只是觉得自己连眼睛都睁不开,他才知道薛琪那样做其实是最好的法子,他也蒙上了一层头巾,只露出一双眼睛。

    骆驼在翻越沙丘的时候留下深深的脚印,李默看着前方土黄色的天际线,他觉得这里极易失去方向,他虽然饱读诗书,学富五车,但是他现在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

    他看着商队最前面的向导,他才发现在这个大漠里行走下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李默突然有了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他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阳关,在这片大漠,阳关的城楼显得是那么的渺小,他可以看到阳关城楼上迎着风沙摆动着的大唐旗帜。

    李默现在忽然想起了王维的一首诗:

    《送元二使安西》

    渭城朝雨邑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沙漠上的夜晚是一个迷人的夜晚,天上的星星看起来明亮清晰,李默觉得这些星星离自己好近。

    翻过一个比较高的山丘后,前方的地势变得很平坦,往前走,地质由沙漠变成了碎石,前方是一个很小的平原。

    李默忽然道:“我觉得这个地形很奇怪,你不觉得吗?”

    大胡子看了他一眼,“我当然不奇怪,你肯定是在奇怪这里为什么会没有碎石?”

    “没错,为什么?”

    大胡子解释道:“这里以前是一个河床,这个小洼地是由河流冲积形成的。”

    李默有点不解,“你是说这里还有河?”

    “这里为什么不能有河,人们为了生存,有时候也会开凿出一条河。”

    “你是说这些河是人工挖掘的?”

    “没错。”

    “他们是什么人?”

    “楼兰人。”

    “这里已经接近楼兰?”

    “是的,离前面不远就是楼兰城。”

    商队在一处地势比较平坦的地方驻扎了下来,在安置好骆驼后,商队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燃起了篝火,有几个人在外围负责着警戒,他们手里都拿着武器,有的人拿着长剑,有的人拿着横刀。

    这五个人组织商队围成了一个圆形,将贵重的货物以及饮水食物放置在中央,将其他货物放置在最外围,他们也很好的利用了骆驼,他们将骆驼指引到不同的位置,在这个圆形的营地中间刚好形成了一个米字形的通道,一旦发生特殊状况,这个圆形里面的每一个人,前后左右都能顾及。

    大胡子也在着五个人当中,他的手里拿着剑并且不停的指手画脚,好像一直在布置着什么,不一会儿另外四个人分别去了四个方向。

    李默猜的没错,这四个人分别去了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大胡子走了过来,他的手里拿着长剑。

    李默道:“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你拿剑。”

    “这附近经常很不安全,拿剑并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我们要随时保持警惕。”

    “这附近的强盗难道也很多?”

    “这个地方的吐蕃强盗不仅很多,而且还很残忍。”

    李默皱眉道:“希望我们最好不要遇到这样的事情,你能不能也给我一把剑?”

    “你只不过是一个书生,你会用剑?”

    “我当然会,我有五年时间来练习剑术,并且我的老师还是一位剑术名家。”

    “一定有人说你的剑术舞起来的话很好看?”

    李默挺起了胸,“是有人说过。”

    “你知不知道别人为什么会那么说?因为你学的那套剑法是用来看的。”

    李默顿时明白了大胡子的意思,他苦笑道:“我只想告诉你,我也会用剑。”

    大胡子大笑道:“我也只想告诉你,我也会写诗。”

    李默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

    李默忽然想到了什么,“我敢打赌薛家二小姐现在一定在吃好东西,我知道她带了很多的牛肉干。”

    “那她为什么还不过来给你。”

    李默笑道:“我不跟他要,她当然不会给我。”

    李默刚站起来准备去找薛琪,薛琪就负着手昂着头走了过来,眉眼微微下垂,“你们两个人难道这么懒,难道没有人生火?”

    李默道:“我们准备填饱肚子后再去生火,我知道你有很多好吃的。”

    “你想吃?”

    “想极了,我想那个牛肉干的味道应该不错。”

    “我为什么会给你?”

    “你当然会给我,因为我刚好写了一首。”

    薛琪微笑道:“那你的诗呢?”

    “我准备念给你听,正好你现在过来了。”

    “既然大家都停下了,你念给我们听吧。”

    “好。”

    《月》

    呼为玉盘白云端,瑶台有镜悬天边。

    嫦娥离别飞天去,琥珀光里有惜恋。

    玉兔捣药常相伴,吴刚伐桂一心念。

    箭神九羽天下清,终古银光叹千年。

    李默这首诗念的声音很大,他看着远方的星辰,似乎又变得多情了起来,周围的人都转身看着他,他手舞足蹈,他站在星空下,身材显得笔直,这首诗就像是故乡带着柳叶清香的微风一样,人们纷纷头抬头向东方望去,那里只有一片星辰。

    大胡子笑道:“凭这首诗,我可以给你一壶古城烧。”

    李默的样子看起来很兴奋,“如果再有点肉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

    薛琪瞪着李默,嗔道:“你果真是个猪八戒。”大胡子笑了笑,从包袱重拿出来一包牛肉干。

    三个人坐在篝火旁边,李默吃了一块牛肉干,说道:“大胡子,我们还有多远才能到楼兰。”

    “不远了,明天我们就能到那里。”

    李默道:“在汉朝的时候,汉武帝为了保证丝路的畅通,大汉和匈奴一直在争取这个国家,现在终于属于我们大唐了。”李默问道:“那里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大胡子喝了一口古城烧,缓缓道:“那里的月亮很明亮,城内佛塔高耸。”

    “那里的信奉的是佛教?”

    “不错,佛教是从天竺通过西域传到中原的,楼兰的佛教有与中原有很大的不同。”

    此时在夜色中忽然传来一阵短促的呼啸,大胡子眉眼一动,突然站了起来,紧紧握着手里的剑,他看着远方,表情变得很严肃。

    薛琪看着大胡子的举动,显得不安了起来,他打量了一下四周,“怎么了,你听到了什么?”

    李默已经竖起了耳朵认真的听了起来,他知道大胡子绝不会无缘无故的站起来,“好像是口哨的声音。”

    突然又一声尖锐的哨声,几十条黑影从山丘上跳了出来,他们蒙着黑色的纱巾,穿着皮靴,手里拿着弯刀。

    弯刀已经出鞘,闪着寒光。

    大胡子立刻吼了一声,李默和薛琪吓了一跳,东南西北四个角上的人早已经站了起来,已经有几十条人影从营地里穿了出来,他们有的人拿着剑,有的人拿着刀,他们的动作很快。

    大胡子道:“是吐蕃强盗,我们这一次有麻烦了。”大胡子朗声喊道:“所有人围成一个圈,向中心收缩。”

    吐蕃人已经奔下了山丘,有几匹马已经站在了山丘上面。

    这时有三个大汉赶了过来,来到了薛琪身边,“二小姐,这里比较危险,我们先到后面躲一躲。”

    薛琪道:“好,你们和大胡子他们负责防守。”

    李默道:“给我一把剑。”

    大胡子好像根本没有听李默说的话,说道:“你们都躲到骆驼后面去,没有我的口令,你们最好不要出来。”

    李默继续说道:“我告诉过你我会用剑,一个会剑的人拿一把剑总比躲到后面要好。”

    吐蕃人已经奔了过来,大胡子已经握住了刀柄,“那只骆驼的背囊里有一把剑。”

    几十条黑影已经从营地里来到了外围,营地开始向中心收缩,有些商人拿起了自己的武器,他们站在营地外围的第一层,在这几个人的指挥下,商队在面对吐蕃人的时候有条不紊,并且分工明确,李默看到有十几个人拿着弓弩,来到了营地的第三道防线,他们的箭已经对准了迎面飞奔过来的吐蕃人。

    吐蕃人冲进营地的时候,就已经被几只强弓硬弩射的飞了出去,虽然是在黑暗中,但是在微弱的星光下,李默还是看到了血花。

    李默的手里已经紧紧的握住了剑,他下意识的挡在薛琪的身前,他紧盯着前方的战况,呼吸显得很急促。

    他以前也练过剑,在他以前的想象里,他的剑是用来征战的,用来建功立业的,而现在他看到的是,这些人用剑在拼命的刺杀。

    这些吐蕃人如此野蛮,野蛮的就像是吃人的野兽。

    薛琪紧紧的抓着他的胳臂,“你看不看得清这些吐蕃人到底有多少人?”薛琪说话的声音有些微微的发抖。

    李默摇了摇头,“我看不清楚他们有多少人,他们拼命的向我们的营地进攻,我现在至少看到有五个人倒了下去。”

    “大胡子呢?你看见他了吗?”

    “我看不见。”

    “只要有他在,我们一定能对付这些吐蕃人。”

    “你为什么这么说,难道他是一个用剑的高手?”

    “他本来就是沙漠里的一匹狼,这就是他跟随商队一起来的原因。”

    “徒弟保护师傅,看来这次我真的变成了你的徒弟。”李默回过头看着薛琪,过了很久才说道:“我第一次这么近的看着你,我发现了在你的脸上还有一个痣。”

    薛琪没想到李默在这个时候居然会说出这样莫名其妙的话,她愣了半晌,在李默的腰间狠狠地推了一把,“现在你还有心情开玩笑。”

    李默笑道:“我又没说你难看,你没必要生气。”

    李默收住了笑,“我刚才看见大胡子,他向后边走了过去。”

    薛琪听李默这么一说,抬起头向后面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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