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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最美不过曾经 > 第七十一章:港大琐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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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港大那年,是我的二十三岁的开始和二十三岁的结尾。

    我觉得我真正长大,是从那一年开始的。

    我学会沉淀掉那些记忆里的人和事,沉淀掉那些隐隐欲动的感情,然后投入到我的学业中去。

    我专业修了两门课,一门中国现代文学,一门西方近代文学,然后在课余时间还偶尔去旁听一下心理学和几门艺术类的课程。

    不听课的时间我就用来读书和跟着教授去采访各国各地大街小巷的人物,深夜无眠时就用来更新小说。

    我给我爸妈发微信说:我活了二十三年,第一次觉得充实得这么有意义。

    有几个一起做研究的朋友,有几个喜欢写文章的朋友,有几个喜欢一起出门旅游的朋友,足矣。

    这一年,也不是没有男孩闯入过我的世界,一个英国男孩尼伦,和我一起修西方文学,金发碧眼,轮廓端正,乍一看倒是很像《王牌特工》里的塔伦·埃哲顿,有英国男人特有的性感和绅士。

    他曾用蹩脚的英语向我表白:“苏杭,我……很西幻你。”

    我当时没反应过来,后来明白后一脸歉意地拍拍他的肩头:“sorry……”

    他反倒表现得相当释然:“it’sok,yotillcanbeybestfriend。”

    尼伦确实和我成了最好的朋友,也在我拒绝他的一个月以内迅速找到一个身材火辣的德国性感美女。

    我和尼伦和他的女朋友萝西常在一块吃饭旅游,有的时候一起谈谈艺术和各国文化,有的时候甚至会去当时离我们学校最近的酒吧蹦迪。

    他们两个人都很好奇地问过我:“didn’tyouhaveaboyfriend?”(你没有过男朋友吗?)

    我笑笑:“有过。”

    “what’shelike?”(他是什么样的人?)

    “很普通,像我一样普通,但在我的世界里,他却是最不普通的人。”

    尼伦保持着对文学的极度热爱,天天拖着萝西打听我的爱情故事,我也实在没法拒绝他,于是在一粥一饭间全部托盘而出。

    有一天,尼伦忽然激动地蹦到我面前。

    我才知道,他惊讶于我迟钝而复杂的爱情故事的同时,背着我偷偷写了剧本,并寄给了一个当地剧场,然后就被接受了。

    他喜笑颜开地说要请我去吃饭,因为是拜我所赐才拿到这笔不少的稿费。

    我虽然苦笑不得,却也隐隐好奇那个剧组会把我的故事塑造成什么样子。

    去剧院看的时候已经是两个月后,我和萝西因为得到尼伦的特殊照顾就看了提前排演,偌大的剧院里坐着我们三个人。

    戏确实演的感人至深,那个女演员情感张力很好,萝西伏在我和尼伦的肩膀上哭了很久。

    但因为台词是英语,服装也是有些怪异,舞台的灯光处理也有些夸大情绪氛围,尼伦在写剧本的时候也增添了很多西方元素,改动了几个故事情节,所以当事人我表现得相当淡定,没落下一滴泪。

    当导演知道故事原型就坐在台下时,兴冲冲赶过来了。

    他是中国人,留着络腮胡,倒显得和和气气的,他打量我一番,然后问:“你是原型人物?”

    我点头:“嗯。”

    “那你对我们的排的这场戏有什么意见,请指出来吧。”

    我摇摇头:“挺好的,没什么意见。”

    他看我神情平淡,倒有些着急:“和你原本的故事情绪都有什么不同呢?”

    我笑道:“戏与生活本来就是不同的。”

    他不再追问。

    我走之前看了一眼台上,上面站着一男一女,饰演的是学生时代的我和贺承淮,我遥遥地笑了笑,然后转身离开。

    那些人已不再,那些故事却还再重来。

    后来尼伦告诉我,这部戏剧在本地燃起一片狂潮,青年男女学生都挽着胳膊去看,他和萝西也挽着手去看了。

    我惆怅在原地,不知说什么。

    别人扎堆看我的故事为鉴,倒有些教育主义的味道。

    ——

    我原本只打算修一年的研,可到了结束的日子心里却有些恍惚,总觉得这样草草离去有些遗憾。

    而在电话里,我爸我妈,楚肖语林子执都在极力劝说我回去,一遍又一遍;而尼伦和萝西又极力劝我留下,我夹在他们中间,左右为难。

    “followyourheart,followyourheart,rachel。”最后尼伦无可奈何,这样劝我。

    我的心却一直摇摆不定,我想回去,但又确实热爱现在的生活。

    我在网上刚刚完成的那部小说在我期末考试前完成,连续上了启萌书站三个月的月榜第一,我眼看着微博里的粉丝人数上升,很多人给我评论点赞或者是私聊。

    我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作家,从17岁慢慢悠悠磨到23岁,完成五部网络小说,两部散落在杂文网里不为人知,而另外三部都分别在“盛顶”和“启萌”获得不错的成绩。

    我想了片刻后发了一条微博:“犹豫中……回家还是继续留在香港……”

    一时间评论很多,其中有一条被顶了上去,很简单的两个字。

    “回来。”是一个叫“sh”的网友。

    在这条评论底下又跟着一连串的回复:“哇这位口气好像男票。”

    “是男朋友吗是吗是吗?”

    我心下一动,竟莫名觉得这种语气像他。

    这时候手机铃声忽然响起,吓得我打了个激灵。

    楚肖语在手机里兴奋地喊:“我假期要被批调到广州培训一段时间,你陪我来吧!”我和楚肖语足足有一年没见,即使是公共假期我也跟着教授去走街串巷,所以和几个高中同学基本上一直都是用微信交流。

    我咬唇小声说:“教授和我说,如果我今年继续申研过几天就可能要带我们一块去欧洲。”

    楚肖语不满,在电话里嚷嚷:“你这也太过分了吧当初说好就去一年,早知道你要长期定居我就不欢送你了。”

    我无奈:“这事我还得再想想。”

    白教授是一直带着我去做项目做采访去民间采风的教授,有我爷爷那样的年纪,头发灰白,有着迟暮老年的平和安定,却又有着不同寻常的矍铄精神。

    他知道我在犹豫这件事后,把我约了出来,我们两个坐在闲亭里安安静静,真的一时像孩子和老人。

    他开口:“想回去吗?”

    我犹疑了一下,然后咬唇说:“想。”

    “想留下吗?”

    我笑道:“也想。”

    他笑起来,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我老老实实低头,小声道:“是,我知道。”

    他沉默片刻后,拍了拍我肩头:“尼伦找过我,想让我劝你留下,我本来想这样做,但我看得出,你还是属于你原来的地方,跟着你的心走,不要被我们的话语所影响,你自己做决定。”他说完站了起来,转身离开。

    最后我目送这位老人的身影离去,忽然满眼里却都是从前那个辅导作文的女老师。

    我的生命里,出现过无数多的老师,他们都扮演着不同的内心角色朝我走来,而我也早已明白应该学会丢弃外表看破内心,有的人良善且是指引,有的人虚伪而不自知,我自诩自己是叛逆到大的少女,从不敢与老师亲近,但总有那样的老师,主动牵引着我,把我领上一条良路。

    我看着那个身影,内心竟不觉怅惘,拿起手机给楚肖语拨了电话。

    “陪你去广州。”

    followyourheart,跟着你的心走。

    我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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