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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城市在旧时代的名字为兰州,金城也是它的别名,自从人类退回内陆,受尽变异野兽攻击,重新聚集在了这座城市,并名为金城,西汉设立县治,取“金城汤池”之意而称金城,而这个时代的人们,又因这个寓意而重用了这个名字。
金城,现在是中国为数不多的大城市,它曾经是甘肃省省会,中国西北地区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且拥有着丰富的矿产资源,水资源等,当然最重要的是,黄河中并没有变异生物,人们依靠它来进行运输,这条叫做母亲河的河流似乎是这个世界没有彻底抛下人类的唯一证据。
黄河边,吹着金城的风,一座港口坐落于此,河上摇曳着数百条帆船,这是这座城市所有的水上交通工具,而此时这些船完全属于军队,也就是这座城市的控制者。中国是为数不多的没有分裂的国家,人们驻守于一个个城池,互相间有着统一性,也有着相当的独立性。也可以说,这座港口就是这座城市的交通,无比重要的地点。
黄河上的清风吹过略显破旧的风帆,掠过码头空地,灵活地进一座小屋的窗户中,很快就听到男人的声音。
季有敌,住在这小屋中的是一名十七岁的男孩,这也并不只是一件小屋,这是一片建筑群,不大,规矩,色彩单一,甚至于有些破旧,有了这些特点就能很快明白这是什么建筑,家属房,而陈有敌有幸能一个人住在这房中也是靠着他那为人类献躯的父母,让他在这座军港中有容身之躯。
揉了揉刚醒还有些酸痛的眼睛,又做了那同一个梦,那片黑色的海,而他,不言不语的一步一步地走向那海洋,颇有点黑暗自取灭亡的格调,不免让陈有敌有点无奈,虽然自己本就不是什么阳光的人,但每次做这种梦还是有点操蛋的。起床,穿衣,刷牙洗脸,吃完昨晚剩下的包子,走到报纸包着的门旁的那块暗黄玻璃旁,照了照自己的脸,依旧是那幅样子,说来也奇怪,明明就是自己的脸,每天都照,但每次看到时都会有那么一瞬间闪过一个念头,这是我么。开门,出去上学。
这样的生活,季有敌已经过了近十年了。
穿过单一无色的家属屋群后,也走到了这座军港的大门,黑色发锈的长门栏似乎想要营造一些森冷的气氛,但显然是门边站着的那个黑衣端枪壮汉来的更有说服力,更有威慑力。自从电力消失,人类再也无法造出如旧时代一般的精确枪械,所有的精确枪械都珍贵无比,而这大叔手上的枪就是旧时代的精确枪械,有敌还知道这是一把97式突击步枪,有效射程400米,战斗速度,650发每秒,口径58毫米,全枪长745毫米,全枪重325千克,其实想要知道这个并不难,只要你小时候有个每天在你耳边吹嘘自己枪的大叔就够了。
“有敌,去上学了啊。”看到季有敌走来,看起来很有威慑力的大叔咧起左嘴角示意他在笑,右嘴角依旧紧紧叼着一只香烟,从嘴缝升起白烟。烟草在如今并没有什么限制,甚至人们还会自己种植一些自己抽,大叔就是如此。季有敌点了点头,耷拉了一下灰色书包,“一大早就抽烟可不好啊,文大叔。”
大叔姓文,名好学,季有敌第一次知道大叔这名字的时候满脸懵逼,大叔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毕竟他连书都没读上几本,据他偶尔所说小时候都在街上混混打打,大了被政府招了,后来就落了这么个差事,虽然中间大叔都没有细说,不过大叔酒后道常说对现在生活还挺满意,从他拿着那块不算干净的白布不停擦拭着97式突击步枪,有敌觉得或许大叔真的觉得还挺满意的。
大叔听了咳咳笑了几下,“臭小子,快去上学吧。都高二了,也不抓点紧。”
是的,季有敌今天十七岁,读高二了,新时代的学校自然也不与旧时代相同,金城如今人口足有近千万,看似十分多,完全超过了新时代的人口,可要知道如今的金城土地膨胀了可有近两倍。而整个中国如金城这样大的城市不到十个,生命在旧新时代的交替中如粉末般泯灭。
如今的高中如同旧时代的大学一般,学生数量达到数万,至于所谓大学,已经成了如同研究所般的存在,人们从高中毕业,进入农业,去向城市边缘,加入军队,贩卖商品,又或者继续进修,进入那如研究所一般的大学,不过人数实在稀少。
走在湿润的街上,昨晚看来下过小雨,现在天气也不好,灰蒙蒙的,仿佛要在人眼前蒙张灰纱。
“有,有敌。”磕磕巴巴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季有敌听到后顿了一下,转过头,勉强笑了笑,“思意,早啊。”女性化的名字,但主人却不是个女子,有敌转身,背后是一个男孩,头微微倾斜向右,眼睛却没有看向有敌,水一般的眼神看向了地面,双手缠在一起,双腿也几乎并拢,季有敌知道这并不是单单这次,而是常态,他长久来的动作就是这般,千思意,他曾经最好的朋友,一个自闭症患者。
“有敌,我,我们一起走吧。”千思意艰难说道,每说几个字头就不自然轻微摇动一下。
“思意,我要去买书,你先去吧。”季有敌说道,这番说辞好似说了不知多少遍了。
“好。”千思意喏喏说道,就摇摇晃晃地走向一旁。
其实季有敌知道,千思意当他是最好的朋友,所以身为自闭症的他在同龄中几乎只跟他说话,他当然也知道,书店和去学校的路不过一条街道之距,根本就构不成他不与千思意一起上学的理由,可千思意却每次都会喏喏回道一声好,然后继续走向那条他们曾经一起上学的道路,而季有敌则会走去书店,买上一本书。
至于这种情况从什么时候开始,季无敌也快记不清了,他还记得他小时候和思意是最好的朋友,几乎每天黏在一起,自闭症的他在自己面前似乎除了动作奇怪,话不太多,也没有什么奇怪。他们的友情维持了很久,小学,初中,乃至现在高中,也不知那天开始,周围的同学似乎都在嘲笑千思意,嘲笑他的动作,嘲笑他的穿着,嘲笑他的名字,似乎只要有关于他的一切都值得被好好嘲笑一番。
开始,季有敌自然十分气愤,奋力喷击,可某天突然发现,自己也成了被嘲笑的那个对象,一天,一周,一月,一年,这种嘲笑似乎永远不会停止,哪怕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想舒服躺在桌上睡个午觉,都有几率听到窗边传来的,“看,那个傻子朋友。”
是的,季有敌就是个傻子朋友,他曾以为自己完全可以不在乎,甚至想要改变这一切,可是他很快就发现,他不过是个普通十分的孤儿,甚至于自身都无暇顾及,更不要谈什么拯救傻子。
’于是那种叫做逃跑的东西慢慢从心中滋生,每次和千思意在一起就会感到一种局促感,逃跑,那越长越大,季有敌依旧无法说出自己在逃些什么,但行动却总是提前一步。
伸出屋子的蓝色铁蓬,老板拿着扫帚从那上面扫下落叶来,红色砖墙因湿润显得有些暗色,这就是那家书店。
“就在老地方。”老板说道,老板老了,就开了这么家书店,平日就在门口放个棋盘,搭两把矮凳,就能厮杀一天,季有敌也经常在放学来此下上几盘,长此以往也有了些技术,颇得这群老人的认可,认为是个可造之才,好好锻炼一番,以后老了必定再无敌手,可季有敌不是很喜欢下象棋,更不想在老了之后无人可敌,因为他叫季有敌。
总之他和老板很熟,径直走进书店拿起书就走了出来,钱早已放在桌上无需多言。
这本他每期都看的书名为“电影新编”,他当然没有看过电影,但大约知道那是个什么样的东西,而这本书就是把那些电影描绘成故事再发表出来,季有敌很爱看那些故事,很稀奇,很有感触,有时候他想,连书都这样了,那电影看起来该是怎么样呢?
沿着漫长的灰色石灰墙走了半天,终于到了学校,这座名为甘农高中的学校,季有敌一直觉得这名字很奇怪,据说这学校本来是旧时代的一所大学,简称为甘农大,所以到了现在干脆叫甘农高中,反正现在农业这么重要,也没什么问题,季有敌有时候也想,要不来自己毕业后也去种田好了,反正是铁饭碗,当个甘农也不错,毕竟学习成绩差的不能再看,似乎就没有这个天分,这么一想,好像在哪个方向都没发现有天分,那当个农民总不过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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