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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世代术士 > 第十章: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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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之后差不多过了一个月,其中半个月我都在努力的找工作,也面试了几家,可惜都不尽人意,后来干脆又不找了,整天在广州闲逛。

    广州人的生活很有规律,每天早上六七点起床,街坊邻居聚在一起喝个早茶,聊聊天,打打麻将,一上午就过去了。下午小憩一会儿,到公园走走,下下棋,一天就过去了。

    广州的山也不算高,有名的白云山也是低矮低矮的,与其说是山,倒不如说土堆成的一座巨大陵园,山势平稳,很有特色。

    方庸学校里的生活过得多姿多彩,他参加了不少社团,生活比总统还忙,虽然仍坚持每天五点前回家,但带来了不少麻烦。

    比如说社团里一些要讨论的活动,白天开不了会的,通通给他叫到家里来,弄得我很不自在。

    按理说我比他们大,阅历也比他们丰富,俗话说就是比他们老成,不管怎么样,最起码他们来我家就得尊重我才对。然而,一回生两回熟,这群小学生简直就像把这儿当做自己家一样,进门连鞋也不换,冰箱随便开,零食随便拿,吃完到处扔!弄得家里乌烟瘴气的一团糟,也不打扫就走了!

    我心里庆幸当初没有把所有房间的钥匙给方庸,否则的话现在我哪儿就成了旅馆了。

    现在只要他带人回家,没过12点我是不回去的。我本就是喜爱安静的人,家里整天开着宴会,闹哄哄的不成家,还不如在外面溜达。

    说来也巧,我每次夜晚在外面溜达,总能遇到喝我酒的那个鬼,渐渐的也熟悉起来,知道他叫郑修庆。

    他生活在光绪帝年间,清末的时候还中过秀才,可惜那时候封建制度已经逐渐瓦解了,当官还不如经商,他没钱留洋,后来还染上赌博吸大麻,最后郁郁自了。

    在他那个时代,百无一用是书生,许多人走上了和他一样的道路,为此他还颇感自豪,觉得自己至少有勇气终结自己的生命。

    我跟他话不投机,喝酒倒是很喝得来,他喜欢讲清末的历史,喜欢批判历史,他唯一没想到的是最后竟然是共党得道。

    我们总是坐在珠江边喝啤酒,珠江两岸经常坐着许多看夜景的人,也有不少人傍晚吃完出来散步的,旁人看来我也许是个疯子,买了一堆酒,总是一开开两支,一支自己喝,一支倒进水里……

    方庸每次见我三更半夜一身酒气的回家,气得脸都黑,像个娘们一样,理都不理我就回房睡觉。我知道他这么做的原因,因为我对他说,要么叫你朋友来的时候规规矩矩的,要么叫他们滚蛋!他觉得我不可理喻,我觉得他太过任性。

    我是来这里生活的,就算是给他当保姆的,也不是给他们一群人做老妈子的。

    方庸拗不过我,居然打电话给我老爸,老头子听到我在广州的糜烂生活,气得连话也不愿跟我说了。

    僵持了两个星期,终于有一天晚上我回去的时候,发现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小侄子怒形于色坐在沙发上。

    我心情好,尤其是看到干干净净的屋子,就跑过去抱他说:“看这脸黑的,笑一个呗~”

    方庸一把推开我,我又厚着脸皮粘上去,此时我神志已经不怎么清楚了,只记得自己是八爪鱼,有八条软绵绵的触手……

    第二天看到方庸的时候老脸一红,他也不跟我说话,闷闷不乐的去上课。

    我在阳台上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身影,昨夜的记忆倏地跑了出来,虽然记不太清,但是昨夜我似乎暴打了他一顿……

    为了赎罪我特意到他学校门口去等他,他们学校挺大的,是新建的楼房,白色的墙瓦仰之弥高,一条宽大的水泥路直通校门,路的两旁每各一米种着一棵参天榕树,一些小贩将摊位摆在路边,有卖水果的,卖板栗的,卖手抓饼的……应有尽有。

    我买了一袋板栗,靠着一棵树等他出来,我是算准了时间,还是吃了两袋板栗才看到他。

    方庸跟一个比他还要高的高个子男生走在一起,那个人我从没见过,身材高大,皮肤晒得黝黑,浑身散发一股能干的帅气。

    我快速的将板栗扔进垃圾桶,擦了擦嘴,向他们招手。方庸这个臭小子还在生我的气,故意当做没看见,我只好灰溜溜的自己跑过去打招呼。

    寒暄过后才知道,小黑哥原来是他们篮球队的队长,球打得比我们家小侄子还要厉害,人也很好,总是笑眯眯的。

    我本想请他到家里吃饭,不过人家只是要到外面小卖部买点东西,于是我们另外约定了时间。到了路口我们就分开走了,小黑哥要去了小卖部,我们拐进榕林里回家的路上。

    “你不是不喜欢别人来我们家吗?”一剩下我们俩,方庸就酸溜溜地说。

    “是啊,但是小黑哥例外。”我笑道:“谁叫他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呢。”

    “说到底你就是外表协会!”方庸气呼呼地说。

    我捏了捏他的脸,想起我是来哄他的,连忙说道:“谁叫你姐姐整天闲得无聊,除了看帅哥就没有别的可以消遣了。但是,百看不厌的果然只有我们家小侄子呀~”

    “叫你不去找工作!”方庸还在生气,脸却绷不住显露喜色:“我已经退了很多团了,以后不会有人去我们家了!”他十分别扭地说。

    “退团?”我疑惑地问,大学的社团可不是那么容易退的,尤其是方庸多是社长,他一退那不就等于散伙了吗!

    “嗯,”他点点头,“你不是不喜欢别人来我们家吗?”

    “这是两码事啊!你可以在学校里开会啊!”照他这么说,那退团都是我的错了,我不成了罪人了?

    “麻烦!”他有点厌恶地说。

    “怎么会麻烦,家里又没你的事,你得好好过学校的生活,再说你退团了,你那群猪朋……朋友怎么办?”

    “管他呢。”他耸耸肩,完全一副置身之外的样子。

    哇,气死我了!这头做事不思考的猪,任性妄为的家伙。他既然不在意,我也不好多说,事起因我,我再说下去反而会惹他生气,我估摸着,这种事情还是跟四伯说好,看他下次还敢不敢这样!

    隔天是周六,我便陪他去训练捉到的老鬼,方庸对我放生的话置若罔闻,每个星期都跑到公园里去训练他。

    他先是在地上画三个重叠的圆圈,再画上一个叠在上方的三角形,画的非常工整完美,几乎跟用圆规直尺隔出来的一样。

    画好以后便滴一点血在中间,此时,那几条平凡的线像吸取了他的力量一样,浮现金光,方庸两手合十,中指食指四指相对,叫了句:“起”,那老鬼就在中间慢慢腾起。

    他就喜欢折腾他,一半是为了训练,一半是为了炫耀,因为我实在不懂得叫一个老人像耍杂技一般上下翻腾算什么训练,分明就是一个小鬼拿到一件好玩的东西后左右摆弄而已。

    但是,那老鬼却十分喜欢方庸,不仅随他怎么折腾,还差点给他介绍自己的孙女……

    我们在外面溜达了一天,吃过晚饭才回家。刚进家门鞋子还没拖电话就响了,我指使方庸去听,心想该不会是四伯打来的吧?

    幸好不是,电话是方庸的篮球队里的朋友打过来的,打电话过来只是为了跟他说一声,小黑哥失踪了。

    那天跟我们分别后,晚上他们几个人偷偷的翻过学校后墙,溜到榕林里去,到现在还没回来。

    方庸踱来踱去的,烦躁地碎碎念道,“你说他们有没有脑子,学校已经有明文规定不准学生独自前往森林里头了,他们居然能几个人组织起来说去探险!他们是猪吗!以为榕林是公园吗,是想去就去,想走就能走的地方吗……”

    “你先别着急,警察不是去找了吗?”我试着安慰他说。自己心里也清楚,巨大的榕树林就像一个巨大的迷宫一样,一旦在里面迷路,几乎只剩下死路一条。哪怕是专业的探险人员也不敢轻易进入树林里面,更何况他们只是一群手无寸铁的学生。

    “学校报警了,警察也没办法,他们说尽量去找,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找到,没准找到的时候,只剩下一堆白骨了。”

    “没那么夸张……”我话还没说完,方庸严肃的表情令我顿时哑声。

    “怎么没可能,”他停住了,凝视着我:“别说你没看见,这座榕林,每当五点过后,总是会腾起一股瘴气!”

    我目瞪口呆地说不出话来,一直以来,我都以为那片紫色的光是榕林的防护罩,还每天跑去欣赏,一想到自己欣赏的竟然是由于幽灵妖魔的愤懑怨恨形成的瘴气,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们都不知道,先不说里面有多少妖魔鬼怪,瘴气吸多了,轻者精神错乱,重者甚至会导致死亡!”

    听完他慷慨激昂的一番怒话,虽然他没有明说,我也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要是我没问,他肯定不会开口的,反正都是要冒这个险,不如我开口,到时候如果家里面的人盘问起来,也比较好搪塞。

    于是我开口问道:“那你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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