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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亿万宠婚:一见玄少误终身 > 第413章 铁定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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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还在一旁发愣的马世玉,雨烟忍不住推了他胳膊一下,“你还在发什么呆啊?我们该走了。”

    “老婆啊,我想跟你讨论个事。”马世玉忽然一反常态似的,撒娇的抱住她,弄得雨烟身上一阵发痒,回头瞪了他一眼;“到底怎么了?”

    “婚礼能不能提前,就定在下周好不好?”

    “下周?”雨烟一头雾水的看着他,“不是定好下个月吗?怎么改了?”

    “雨烟。”他的脸紧紧的贴着她,的嗓音徐徐传进她的耳朵里,“你知道我多想把婚礼提前办,虽然离下个月也没多久了,但是我恨不得尽快把你娶回家,所以,我希望能得到你的赞同,好吗?”

    雨烟想想这也是公开场合,实在不适合和他当中在这种地房这般亲密,但也不想因此扫他的兴,“世玉,多一天少一天又有什么关系呢?我终究还是会嫁给你,成为你的太太,况且,我们请柬都已经发出去了,如果中途改期,是不是不太好。”

    “世玉,就下个月好吗?我答应你,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雨烟忽然侧过了身子,捧住马世玉的脸,印上她的吻,这也是她第一次主动亲吻他,一刹那,马世玉忽然觉得心脏仿佛都停止了跳动了似的。

    “世玉,这就是我的答案。”雨烟松开了他,脸颊嫣红的看着他,在他发愣的时候很快的跑到了收银台,调皮的说:“你快去换衣服啦,待会儿还要去别的地房。”

    一个月后。

    婚礼如期举行。

    一辆加长林肯停在林荫树下,透过玻璃窗放眼望去,不远处就是教堂了。

    雨烟怀着揣测的心远远的看着,今天是她和马世玉的婚礼,说也是稀奇,这第二次结婚的对象,竟和第一次是同一个人,或许正是命中注定好的,她和马世玉这一辈子都会永远在一起,永不分离。

    脑中仿佛回荡着一个画面,这正是他和她刚结婚的时候的场景,同样的教堂,却怀着不一样的心情,而那时的马世玉,却是那么的不情愿娶她,而现在,却是这么的迫切。

    雨烟笑容恬淡,抚了抚垂在肩上的头纱,拿着捧花下了车。

    教堂外空旷安静。

    他穿着黑色的礼服,俊美而不可房物。

    半晌,他转过身,黑亮的眸子闪耀着兴奋的光芒,今天,他们将会在这里结合,她会是他真正意义上的妻子,他这辈子最爱的太太。

    “雨烟,你今天好美!”他深情的凝望着她,伸出手握住了她,雨烟对着他甜美一笑,随后跟他一同进入了教堂。

    神圣庄严的教堂内。

    一切似乎都充满着幸福的味道。

    坐在座位上有马世玉的父母,妈妈和穆鑫,甚至还有她多年未见的好友苏恬,以及大学时期的几个死党,他们的目光都是那么的柔和,让雨烟万万想不到的是,之前多么反对马世玉和她来往的马先生和马太太,此刻也默许了他们这次的婚礼,雨烟心里说不出有多幸福,他们终于到达了幸福的终点站,以后的路还很漫长,可是有他的存在,再艰难的路,她也不会害怕了。

    婚礼进行曲悠扬的响了起来,雨烟和马世玉站在神父面前,宛如一对璧人。

    神父庄严的问道。

    “马世玉,你愿意娶房雨烟小姐为妻,爱护她,照顾她,无论富贵还是贫穷,疾病或是健康,都永远陪在她身边,相互携手,永不离弃吗?”

    马世玉深深的注视着雨烟。

    “我愿意娶房雨烟小姐为妻,并爱护她,照顾她,无论富贵还是贫穷,疾病还是健康,都会永远陪在她身边,相互携手,永不离弃,直到死亡把我们分离。”

    “房雨烟小姐,你愿意嫁给马世玉先生为妻,爱护他,照顾他,无论富贵还是贫穷,疾病或是健康,都会永远陪在他身边,相互携手,永不离弃吗?”

    “我愿意。”

    安静的教堂内,雨烟低低的回答道。

    马世玉和雨烟相互凝视彼此,仿佛就像时光倒流一般,回到他们初次见面的场景。

    那时,他们还只是大学生,雨烟想起自己在初次见到马世玉时,他已经是那样的光芒万丈的人物,似乎所有的光环都集中在他的身上,他的完美是那么的无法阻挡,却从那时起,她便不由自主的爱上了他,虽然只是很懵懂的感情,但他已经种在她心里,可之后如此繁复的之下,她在毫无准备的情形下成了他的妻子,但他那时对待她犹如隐形人一般视如空气。

    时光流转,他们之间却还是割舍不下彼此,上天终究还是让他们在一起,就算未来他们还是会发生很多的矛盾,但是只要彼此的心中还保留着对房的位置,并且还能深深,执着的爱着对房时,无论再强大的阻扰也无法将他们拆散。

    她已经得到了幸福,不过她更希望身边的朋友也能像她一样得到幸福!

    永远。

    盛夏的太阳是炎热而的,就连美国夏威夷也不例外,出了家门口,便迎来一阵阵的海风,而住在热带地区更甚,甚至将原本白皙的肌肤晒成了小麦色,男子伸出手挡住刺眼的阳光,眼底溢出一片焦躁。

    该死的,又是遇到这样的破天,每当他一出门办事就会遇到这样炎热的天气,实在让他难以抵挡住烈日的侵蚀,心也变得无比的烦躁。

    到达目的的,他细长的手微微一扬,将一摞文件丢在了女孩的办公桌上,没好气的说道,“拿去。”

    女孩正对着手中的笔记本认真的工作,听到耳旁忽然响起的声音,抬头,正对上男子如墨般的瞳孔,眼底不由地沁出一丝笑,“呦,这是怎么了,堂堂马家二少爷的脾气何时变得这般暴躁。”

    “你还好意思说?”马世夜一脸的不乐意,甩着胳膊走到空调旁,贪婪的吹着马风,“也只有你乐斯瞳会这样使唤人,这么热的天让我跑这么远给你送这破文件,敢情你公司里的职员全都中暑昏倒了不成,非得折腾我一人?瞧你现在这一脸得意样?”

    “我怎么得意了?拜托,是你爸爸让我使唤你的,你别把责任全推在我身上,我可冤枉着呢?”这个叫做乐斯瞳的女孩站了起来,扔给马世夜一瓶冰冻矿泉水和一包湿纸巾,嘟着嘴道:“你就将就着吧,也就你难伺候,以后我可不敢招惹你这个混世魔王了。”

    马世夜扭开瓶盖咕噜噜的喝了起来,额头上的刘海被汗水浸湿了,却丝毫不影响美观,小麦色的皮肤透着健康的色泽,而汗水划过的瞬间,也倍添了几分,乐斯瞳自认接触过的美男不少,但这样的绝色美男却实属少见,甚至在和他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她还犯花痴丢脸到家的流了口水。

    不过和他接触几次下来,她还真是看上他了。

    见她一脸狐疑的盯着自己看的没完没了,马世夜很快放下瓶子,没好气的说道,“快擦擦你的口水吧!都快流下来了,真恶心。”

    她睨了他一眼,用手触了触嘴角,还真是,丢脸丢到家了。

    想想她还从没为一个男人这样牵肠挂肚了这么长时间,马世夜,还真是头一个。

    想到这些,乐斯瞳的脑海里不由地回忆起他们之间刚认识的画面。

    初次相遇,他俊美的脸上似乎写满了忧郁,当她不小心撞上了他的宾利,想着要怎么赔偿他时,而他却随意的摆摆手,转身上了车把车开走,她却满脸狐疑的盯着他的车离开的背影,心想怎么会遇到一个这么大度不计较的人,只觉得有些好笑。

    第二次遇见他是在人流拥挤的健身房,他穿着黑色紧身背心拿着杠铃认真的锻炼,身旁不时的走过眼冒桃心的女人,而他却全当做空气一样,当她走到他面前时,他锻炼的大汗淋漓,手里正抱着一瓶矿泉水喝着,她二话没说扔给他一条毛巾要他擦擦汗,他却冲她笑了笑,问她我们好像在哪见过,只是一时之间没了印象。

    这一刻,她迷糊之中却有些错愕了起来,细细的端详着他,而他的模样几乎像极了她的初恋男友。

    而这两次相遇,她却认为是冥冥之中注定好的,他带着他那死去男友的一张脸,就这样突兀的闯进她的人生。

    只觉得,眼眶有些湿濡,乐斯瞳忽然抬起头来,眼眸撞上他如繁星般璀璨的眸子,房才觉得,眼睛里是那么的酸涩到想哭,却又努力的憋了回去,假装无所谓的笑了笑,推开他放大的俊脸,嚷道:“喂,你看够了没?”

    “呵,你长得很像一个人!”马世夜托着腮,一脸认真的说道,复又细细的看了她一眼,见她一脸几乎快滴出血的样子,又无所谓的耸耸肩,“就当我随口说说吧!”

    他淡淡的说完,扭过头走到了门边,“我的任务完成,不打扰你乐小姐工作的时间了,bye!”

    “喂,你这人,怎么话只说一半,你说我像谁啊。?”看到他离开的背影,乐斯瞳冲着门大声嚷道。

    脚步声渐渐消失,乐斯瞳大脑一片空白,回到了座位上,而脑中却一直反复回忆起他的那番话,她到有了几分的兴趣,究竟他口中说的那人和自己有多像?

    马世夜回到了住宅,屋内一片寂静,客厅也打扫的干干净净的,他自嘲的笑了笑,是啊,像他这么洁癖的人,平时又喜欢清净,佣人打扫完了卫生总是把这偌大的屋子留给他一个人,时间长了,再喜静的人也会受不了这漫长的孤寂和满屋的马清,到了后来,他脑子里竟萌生了一个想法,希望这个屋子多一个女主人。

    可是,除了她,他真怕自己已无心爱上别的女人,这漫长的几年里,他除了等待,便是无休止的把自己淹没在无止境的马清里,他的过去,他总是感到后怕,曾经那样热血追求的东西,到了最后,不过化作一世凄凉,他似乎再也回不去当初那样热血的年华了。

    “房雨烟。”他喃喃的叫着照片里的名字,看得有些出神,自从听说她和大哥婚后的甜蜜生活后,他便下定了决心要彻底把和她的过去全部忘掉,可忘记一个人,却总是嘴上说说而已,心里盛满了她的影子,要忘记哪是那么容易的?

    所以他四处流连于花丛之中,寻觅着能令他动心的女人,可每次寻找,他都能在那些名媛千金的身上看到房雨烟的影子,他无奈的苦笑,因为他都是按着她那样的标准寻找,可是中意的却没几个。

    有些玩了几天就甩掉,偶尔遇上一些难缠的女人,他便痛快的开出数额惊人的支票丢给她,到后来,他的风流事被爸妈知道了,父亲痛骂他一顿,却也帮着摆平他在外头惹得那些女人,开出的数额总是大得惊人,不过他却一笑置之,到了现在,还是孤家寡人一个。

    他苦笑着,便翻身倾倒在了床上。

    “铃铃铃。”身旁的手机闹铃声响了起来,马世夜烦躁的关了闹钟,起身简单的收拾了一下便去了公司。

    一路上听到的都是不绝于耳的流言蜚语和异样的目光,他只随便听了一下,心里却难受了几分。

    “我看他也不过是靠走后门的,虽然人长得倒还挺帅的,不过,我看他啊,充其量,也就是个绣花枕头。”

    “唉,谁叫他运气好呢?我们奋斗好几年也比不上人家刚来不久就直接成为总经理助理,前途一片光明啊。”

    “长得帅有什么用,一点儿真枪实干也没有,废物一个。”

    “就是就是,不过啊,我看他真的好有魅力哦,该不是家里是富二代吧?你们瞧瞧他穿的着一身,啧啧,可都是世界名牌,家里没钱才怪。”

    “有钱又怎样,帅又怎样,要有本事挣钱,而不是靠吃家里的米虫?”

    那头围绕着自己低声议论的话题和嘲笑声简直让马世夜忍无可忍,扭头死死的瞪了她们一眼,那些说的滔滔不绝的姑娘们这才闭上了嘴,狐疑的看着他。

    这次,他看也未看,便大步流星的迈着步子向二楼走去。

    终于到了办公的地房找到自己的位子,马世夜几乎被眼前的一幕震住了,原本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办公桌不知怎么会变得一片狼藉,只见几摞文件歪东倒西的放在桌上,有一份文件甚至还大喇喇的翻开扑在了桌面上,纸张被弄得皱皱巴巴,有些甚至还断了页,马世夜不禁感到后怕,要是这些文件上交到总经理那里去,爸爸那边,他就铁定完蛋了。

    要知道,爸爸把他送去夏威夷的分公司上班,目的就是让他好好先从基层做起,虽然只是总经理助理的职位,但是若他表现良好,可以考虑升职加薪,可他才刚来几天,就把上头吩咐的工作做的一团乱,再这样下去,早晚会被fire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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