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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重生豪门,为何你要这般撩 > 第十三章三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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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是一个繁荣地段,而且还靠近几所学校,所以每天的客源都有保障”

    回歌和安迷离已经来到目的地,站在街边,对面就是酒吧。

    早晨的街道开始热闹起来了,或是一些迟到的学生在买早餐,抑或或是上班的人群的匆匆。

    “如果这间酒吧不错,我们就买下来,等找到合适管理酒吧的人,我们就开张”安迷离望向回歌,眼里都是对末来的自信与运筹帷幄。

    回歌为这自信微微失神,曾经他也有这样的自信,可是……

    压着心中的苦涩,回歌点点头,说“嗯,这样做更保底些”

    安迷离末觉察到对方神色,转身朝酒吧走去。“走吧!”

    过了街道,来到酒吧处,此时的酒吧大门已关上,只留下一只小门半掩着。

    回歌推开小门,顺带解释。

    “我跟我朋友说过今天一早我们会过来看看,所以他特意为我们留个小门,让我们方便进来”

    安迷离明白,酒吧白天大多是关门,服务员都补觉去了。

    走完一条短短通道,就来到一处处酒柜,但太多数已无酒瓶,而地下则放着一堆堆打开盖的酒瓶,都是空空的,估计咋晚生意好。

    沙发上,一名带眼镜年轻男子正躺着,双手抚摸着大阳穴,脸上都是憔悴。

    “信阳!”回歌远远就看到了憔悴男子。

    信阳闻言,立刻起身,看见回歌带着一女孩,这,应该就是是他的卖主吧。

    他可是听回歌说过这个女孩,年纪轻轻,就很厉害,很有经商头脑。

    “回歌!这里”信阳立刻摇手示意,赶紧拿着洒杯倒了二杯红酒。

    “那个,你们先喝点酒吧!酒吧的茶水没有了”信阳摸头有点不好意思。

    “迷离,他就是酒吧老板,信阳”回歌首先介绍。

    安迷离望向信阳,是一个长相清秀腼腆的男子,扬起笑容,道:“你好,我叫安迷离”

    “你好,坐吧!坐吧!”信阳有点害羞,不适。

    他本是一个只沉迷于读书的豪门子弟,平时都是他父亲在打理,家族破产后,父亲住院了,这个担子也落到他身上,这也是他第一次谈生意,所以有点紧张。

    安迷离觉察到对方的不适,望着这双末经世事的眼睛,也猜到了什么。

    “我速战速决吧!说实话,在帝都,你的酒吧不可能只值3千5百万,为什么会那么低,肯定不是你与回歌是好朋友才便宜简单吧!,我想知道原因”此时,安迷离一脸认真。

    生意不是儿戏,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帝都里,又处于如此繁华的地段,一栋4层楼高的酒吧怎么也不值得这3千万5百万吧!

    这其中肯定有某些原因吧!才会使还酒吧掉价。

    听到安迷离的话,回歌愣住了,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信阳却一脸震惊,用不可思议的目光望着她,最后结结巴巴开囗“这里是许多帮派聚集地,几乎每个酒吧都要给保护费,上一年,我家因资金流通不行,特意不交,结果跟斧头帮的闹疆了,从此,斧头帮的人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来酒吧闹。害的人尽皆知,斧头帮势力挺太的,所以当我们出售酒吧时,斧头帮就放出狠话,谁买下酒吧,就跟斧头帮的过不去,所以就少有人买酒吧,因为他们都害怕”

    他的家族也很无耐,最后也只能降价亏本酒吧。

    信阳说完,脸上布满着无耐,颓废。他也害怕眼前这个人说“我也不买了”这样,他的家族真的就完了。

    他说完后,用不安的眼神望着两人,似乎从两人脸色看出什么,无耐两人神色淡淡。

    空气就这样寂静下来。

    半响,“你挺诚实的”安迷离兀然开口,笑道“我打算买下来,用4千万的价格买下来”

    一听4千万,他擅抖了,想要拒绝。

    安迷离出声阻止,道“因为你帮过回歌不少忙”

    安迷离见对方是一个诚实之人,而且回歌在车上曾说他帮过他许多忙,更何况他的酒吧也值这个数。

    而她与回歌不在是过去那种互利关系,也是朋友,也亦可算亲人。

    那个什么斧头帮,她自有法子搞定。

    此话一出,回歌静静地看着她,内心又因她而掀起热浪,这样做是因为他。

    信阳吞了吞口水,又看了看回歌,起身鞠躬点头感谢道:“真是谢谢你,以后有什么困难,我能帮定倾尽全力帮你”

    “好,你今天的诺言我也记住了。”既然这诺言是对方真心实意提出的,她就大方收下。

    安迷离看到桌面上有一只钢笔,一份白色的纸,应该是合同吧。

    伸手拿过合同,以一目十行的速度迅速看完,并无什么不妥,正准备要签……

    “嘭”一声,门被关上了,接着凳子一倒,再到玻璃瓶碎裂声。

    三人齐齐望向声响处。末见来者,只闻声音。

    “去你的,朝九你给老子小心点”头发长而凌乱,胡须长而邋遢,魁梧身材一巴手掌拍在同样胡须拉长的,还带了一幅墨镜的朝九后脑勺上。

    朝九一手捂着肩膀,肩膀不断冒出血,浸透而出手掌,快要滴落在地下,但却被朝九巧妙的用手把血抹回到衣服处,让一件白色的衣服上面尽是鲜艳的红色。

    被拍了一掌万脑勺的朝九看到对方脸色惨白,正倚靠在墙壁边,一手捂着肚子处,鲜红血液一直在冒。

    朝九看了看自己肩膀,又看了看对方肚子,立刻低声大笑起来。

    “哈哈,晚五,这次你流的血终于比我的啦”

    晚五一听,气的胡子快飞起,声音低沉咬牙道:“什么时候了,还关心这些”

    “真是猪一样的队友”另一旁墙壁下,一个绿色长发,黑色皮衣包褒着傲人的身材,看到这情景,也顾不上身体疼痛,忍不住发言。

    “现在就我手上有一把枪,还剩2发子弹,你们说,接下来怎么解决那些跟屁虫”绿色头发女媚举了举手上支枪,含唇笑之,妩媚极了。

    “当然,直接干掉!”朝九冷笑。

    “扯”轻轻一声蓦然响起。

    “谁”听力最好的晚五循着响声看过去,朝九也谨慎起来,女媚立刻举枪朝向声处,喊道“出来,不出来,我的手可是拿不稳枪的”

    酒柜后,三人面面相觑。

    安迷离扫了一眼正是信阳发出声响,然后带头走出,双手举起,而后两人亦是如此。

    “我是酒吧老板”安迷离立刻出声。

    见到是三个小屁孩,原本谨慎的三人稍微放松点,女媚放下枪,晚五先开口,声音带着一丝丝的沉稳,温柔。

    “小孩子,我们不是坏人,不会伤害无辜人,只是今天特殊,躲了进来,等下我们就走”

    “嘭嘭嘭”突然,门突被猛撞。

    “靠,这群跟屁虫,鼻子够灵的啊!”朝九骂道,如果不是受伤了,真想出去大战三百个回合。

    “楼上,你们去楼上躲躲!那里有个密室,不会有人发现的。”信阳见对方说不会伤害无辜人,加上若自己见死不救,良心那关过不去,就毫不犹豫地告诉他们。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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