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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摘天道圣 > 第六章 天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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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参同契上有龙虎山小师叔的一道诛仙剑气,这事儿鲜有人知,而五天魔王和七夜魔君体会最为深刻。

    魔人洞一共分为五层,第一层,便是魔道绿林,杀人如麻的悍匪,小花僧进入其中便感受到了典狱使令牌传来的信息。

    第一层一共十八个江洋大盗,其中红胡子实力最为强劲,一手大漠狂刀使得出神入化,七年前亲自出手击杀龙虎山十二内门弟子,被刑堂四大护法追杀千里,击穿琵琶骨,被千里马拖行千里,算他命大,竟然苟延残喘的活了下来。

    “都是些该死之人。”

    就在小花僧暗自思忖如何敲竹杠的时候,一个浑身包裹着紫金锁链的高大身影出现在小花僧的身后。

    “法师?”

    “谁?”

    小花僧惊出一身冷汗,典狱令牌居然没有显示此人的任何信息。

    “放下屠刀真的能够立地成佛?”

    “我问你,放下屠刀能够立地成佛?”

    “原来是个瞎子…”

    白色的瞳孔紧紧的盯着小花僧,眼睛周围一圈红色的朱砂,看起来怪异之极。但偏偏却给人一种很舒适的感觉。

    “施主,手中无刀。”

    “心中有刀!”

    模样怪异的男人走的速度很慢,但却没有发出任何声响,转过身,他的后背从尾椎一直到颈部插着一把刀,厚重的刀背就像是天生的脊骨,霸道而又落寞的存在。这让小花僧想到了地狱的一种魔兽,狰狞,恐怖。

    “你身上有剑的味道……”

    “既然有剑的味道,就应该有刀!”

    “有关于天剑的气息,五天魔王不会放过你,想活命来五里之外的小汤山找我!”

    小花僧眉头拧起:“五天魔王被龙虎山的小师叔一剑破法,浑身法力打散,我还能有什么危险?”

    桀桀

    “小和尚,你太抬举天剑,一日不成道,终为蝼蚁!”

    “小秃驴,死在魔功之下,总比死在刀光剑之下好,刀剑不相忘,你孱弱的小身体会被吸干的!”

    小花僧只觉得眼前天旋地转,耳内如同有一道春雷炸开,一团魔云凝聚的法座从天而降,

    上古魔音嗡嗡作响,小花僧只觉得自己先入虎穴,后去狼窝,实乃人生大不幸!

    “天剑一日之内,一夜之间突破大宗师,十年前踏入道君之境,桀桀,而与他齐名的天刀十年前破天而陨成为废人,当真是人间憾事,悲哉,悲哉!”

    天刀?听起来很厉害,与天剑齐名?想来实力不会差的太远。

    “兀那坐骑,本典狱使面前岂容你放肆?”

    小花僧话音一落,却见天刀神色怪异,虽说五天魔王被一剑挑散,但却也是大宗师的存在,开宗立派的魔道教宗,如今威名远播的第一天魔王居然被当成坐骑。第一天魔王黝黑魔光遮天蔽日,若不是小花僧手里的典狱令牌突发功效,仅是一道魔光便可让小和尚化为一滩脓水。

    “小和尚,你找死!”

    “呦,被人家天剑小师叔一剑挑飞,秒的连渣都不剩,怪不得连真身都看不到,还敢说自己是魔王,简直就是笑话,大宗师就是这幅德行?丢旷古魔主的脸,丢天下魔门的脸,丢你爹娘的脸,我要是你早就找个地缝钻进去苦修百八十年,一掌镇压天剑,两掌推平龙虎山,三掌气吞山河,四掌摘星夺月,五掌诛仙灭圣,六掌毁天灭地,七掌万仙来朝,八掌三界臣服,九掌紫气东来!”

    吹牛逼又不犯法,不死人,再说有着令牌护体,一个残废魔王,能奈我何?

    小花僧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一道道清光将第一天魔王的浑厚魔功挡在身外,小和尚跳着叫,一边骂,一边嘲讽。

    一旁的天刀被眼前跳脚的小和尚搞得哭笑不得,堂堂第一天魔王,那是震慑一方的霸主,就算是他巅峰时期也不敢大放厥词,若是十年前没有那场意外,别说第一天魔王,就是七夜魔君亲临,也不过是平分秋色,顶多逊色一筹。

    “桀桀,小秃驴,以为三清护体神光就可以让你苟全性命?做梦!”

    第一天魔王化身的王座陡然间缩小,一个黑漆漆的大铁锤从天而降,速度快到极致,携雷霆之势,对着小花僧便是当头一锤。

    “噗!”

    “我是奈何不得三清护体神光,但肉身的力量便足以震杀于你!

    第一天魔王何时受过此等侮辱,他败在天剑手上并不丢人,那是一方道君,就算是在上古也是修士中的翘楚,而眼前的小和尚又是什么东西,一个牙尖嘴利的小蝼蚁,居然敢伸着脖子对他破口大骂,是可忍孰不可忍。

    接连三锤,当头砸下,小花僧此刻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被打来打去的沙包,身体上钻心的疼痛让他连喷几口献血,想求饶都没有机会开口。

    “小和尚,本君助你一臂之力。”

    天刀身上的锁链噼里啪啦的乱响,天剑能做到的,他天刀就一定会做到。

    周易参同契上的一道凌厉剑气冲天而起,仿若神灵,洁白色的小剑被天刀幻化出来的大手一把抓住,白色剑气宛若活物,极力的想要挣脱那双大手的控制。

    “区区一道剑气也敢忤逆与我!”

    天刀灰白色的瞳孔陡然迸发出一道刺目的光芒,霸道,狂野,以及那么的不可一世,但却充满了寂寞的荒凉!

    “天刀,你疯了,你要把天剑的剑意打入他的神宫?”第一天魔王就像是一个被踩到尾巴的小猫,尖细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索性你要杀他,不如让他死得其所,死在天剑之下,也不算委屈他。”

    天刀冰冷的声音让第一天魔王突然明白眼前这个人到底是怎样的存在,那是和天剑一样震古烁今的天才,若不是十年前晋升失败,现在早就是破天道君。”

    人生有很多事情都不能如意,比如被藏在心底的记忆,天刀不确定自己到底记住了什么,还是忘记了什么,总之,除了天刀这两个字,他的脑海一直处于混沌状态。

    天刀的故事就在天凉郡的一座小城的波折中摇曳,生辉。

    天生就是风云人物,逃不过风云的命,不过一阵风,一阵云,伴随着清风转眼成空,但却不能忽略他曾经的精彩。

    算命的哑巴说他是天下第二的命,他却偏偏不信,他知道那些人总会把他和那个使剑的做比较,一个天刀,一个天剑,或许真就是刀与剑的宿命。

    有一小撮人就像是天上的星星,他们总会散发出令人无法回避的光芒,古往今来,皆是如此。

    十年前的某一天,下了一场嚣张的雨,让宗师不敢直视,天下的宗师就那么多,却偏偏都当了缩头乌龟。

    十年前的某一夜,开了一场盛世的花,让宗师趋之若鹜,那是一把还没有出鞘的绝世好剑。

    那一天,是的,就是那一天,一个叫陈平平的人,亲手挖掉了自己的眼,他不想也不必抬头看这片天,天道不公,人道不公。

    他叫陈平平,相貌轻轻,资质平平,小时候他对外人说自己叫陈平,这样单字总比平平叫起来爷们一点,他跟着一个屠夫学杀猪,后来为了吃肉,顺理成章的当了屠夫的上门女婿,那个温柔,却长的不甚好看的女人成了他妻子。

    所以说天道不公,既然命运如此,让他丧妻失子,那他就想向天讨一个公道,有错吗?他觉得自己没错。

    那一夜,腥风血雨,当他拎着那把杀猪刀,将那座忘了名字的山门斩尽杀绝之后,他就告诉别人,他叫陈平平,再也没有人说他的名字娘,再也没有人敢提平平是个女人的名字,多可笑,他觉得简直太可笑,世人就是如此,在杀猪刀面前,超然的宗师叫他天刀,直到现在,人们都还叫他天刀。

    算命的哑巴说他命中注定就是为刀而生,为刀而死,既然天下都让他不好过,他也不想让自己好过,那把杀猪刀是他自己亲手刺入躯骨,这是宿命,他很信命,却不认命。

    凶狠的刀意让那柄剑意发出嘶鸣,二者就像是两颗萍水相逢,互不相交的流星一般冲向了小花僧的体内。

    “陈平平,你疯了,天刀,你疯了。”

    第一天魔王呼啸着想要离开那个恐怖的男人,但至强的刀剑让他肝胆俱裂,他知道,只要自己敢逾越雷池,或许真的会陨落在这魔人洞。

    “老二,老三,老四,老五,救命!!”

    第一天魔王呐喊一声,五座魔王顿时纠缠在一起,上古魔尊的魔体足以抵挡陈平平那个刀疯子,他死了不要紧,这天下人死绝了都不要紧,但偏偏自己的命不能丢。

    “周易参同契,诛仙剑意,破天刀意……”

    “人生就是这么艰难,想要摆脱,却偏不能如愿以偿。”

    “怀念啊,还真想再杀上凌霄,把那些白胡子老头当猪猡一样砍掉,杀了吃肉。”天刀砸吧嘴,激动的浑身颤抖,让躲在暗处抵挡刀剑的五位魔王瑟瑟发抖,谁特娘的说天刀废了?五天魔王战战兢兢的看着眼前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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