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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原随云X方思明-异色之瞳 > 21.斜风细雨不须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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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思明竟然沮丧得说不出话。一片黑暗中,原随云重新变成银白色鬼影的面容忽然既陌生又可怕:就好像这不是完完整整的原随云,只是一个苟且的、敷衍的仿制品。

    人心永远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正如原随云一旦和方思明欢好过一次,再仅仅让他和方思明相安无事的共处一室,什么也不做,就变得非常难熬。尤其是他教方思明弹琴的那几天,他几乎把自己逼疯了。可来蝙蝠岛的路上,他天天和方思明坐在一辆车上,虽然闻到方思明的气息难免心里发痒,但也没觉得熬不下去。同理,方思明看见过光亮中的原随云,再让他仅仅看见原随云的“鬼影”,就难以忍受了——这就像要么一生下来就瞎,要么一辈子耳聪目明。看见了光明再失明,便要痛苦半生。普通人如此,对于方思明、原随云这种本质上贪婪至极也任性至极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没有听见方思明的回答,原随云的“鬼影”嘴角弯出一个说不出是同情还是嘲讽的笑:“小孩子,总不会是我说的所有的话,你都会当真吧?”

    方思明瞬间觉得心里或者眼底有什么东西烧起来。他整个人都没这无名的火焰灼伤了。

    “哼,你的话怎么能当真。”方思明轻描淡写地冷冷说道。

    原随云听了这句话,竟像是有一把又薄又脆的刀子扎进了心里,刀刃以扎进去就断了,碎在里面,刀柄能拔出去,可刀刃的碎片却怎么也捡不出来。他脸上的笑容像泼在墙上的水,溅出好大一片水印之后,就灰溜溜湿漉漉地滴答下来,最后只剩下一片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收场的迷茫和尴尬。

    但原随云的尴尬表情马上又变成了戏谑:“生气了?”

    “没有。”方思明的声音依然是冷冷的。

    “小孩子,万圣阁的事情不会轻易结束,我的过去也不会轻易结束。你总不会以为我是个没有过去的人吧?说去南洋就去南洋,你觉得可能吗?再说,南洋可是比岭南还偏远的蛮荒之地。你我都是养尊处优,锦衣玉食习惯了的人,你在南洋可能住得惯?”

    “可是到了南洋,这个江湖里的纷争,我们就能放下了。”

    “但南洋也有自己的江湖。”

    “这……”方思明一时语塞。为什么他听见原随云说可能去南洋的计划之后,就这么在意、向往?难道他没听见原随云说去南洋要越过大海?难道他不明白航海的凶险?难道他不是同样对南洋一无所知?去南洋明明是比留在大明的江湖更疯狂的冒险。他到底在向往什么?

    方思明这时候才明白,他就是向往疯狂和冒险,而且向往和原随云一起疯狂。

    “我就是想去。”方思明有些蛮横地说道。

    原随云哈哈大笑。

    “那么,你不好奇我的过去吗?”

    “过去的都过去了。我好奇也改变不了什么。”

    “比如说,你肯定不是我第一个干过的人,甚至未必是最后一个。这些事情,你一点也不想知道?”原随云一脸坏笑。

    方思明触电似的站了起来。他盯着原随云鬼魅一样的笑脸,压低声音,咬牙切齿道:“我不想知道——原随云,我只想杀了你。”

    “想杀我不急,你以后有的是动手的机会。”原随云也站了起来,把他自己那张琴从桌案上拿起——后来方思明才知道原随云的琴是他自己斫的,取名“随化相忘”。他们两个都觉得随化相忘的音色比枯木龙吟更好,所以平时弹的一直都是这张。至于说是要拿来“殉葬”的枯木龙吟,就一直挂在墙壁上了。

    “你要去哪?”方思明吃惊地问他。

    “找个别的地方弹琴、想事情。”原随云嘴边还带着戏谑的笑意,“省得在你身边只想着干你。你自己也可以好好想一想怎么杀我。”

    原随云这一出去,就是一整天加一整夜。方思明竟然很没出息地发现自己已经从习惯独眠,变成孤枕难眠了。他反复告诉自己,别想太多,先睡一觉就会冷静下来。他确实睡着了,但一觉醒来的时候却不知道之前他做了什么噩梦:整个人蜷成一圈,用被子蒙着头,差点把自己闷死。身上汗津津的,脸上也湿漉漉的一片,不知道是汗水还是泪水。

    方思明心里暗叫不好,他不会真的迷恋上原随云了吧?

    方思明估计现在还很早,于是迅速检查了一下,确认那些药还好好藏在衣柜隔板的裂缝里,就出了房间,开始在蝙蝠岛的密道里摸索起来。之前是他耽于情爱,得意忘形了。他必须开始彻底了解蝙蝠岛,必须开始给自己留后手了。

    这次探查他没有走得太远,仅仅是摸清了属于原随云的这一片区域:卧室外面是一条走道,向右走是厕所,向左走依次是储物室(钥匙不知道由谁保管,似乎里面放着很重要的东西),小餐室(他和原随云吃饭就是在这里),还有一间小酒窖。再往外面走,又是一条走道,这之外是他不常去的地方。这次方思明大概探查出来,最近的几个房间似乎是原随云会见心腹的地方,再往外走是级别比较高的侍从和下属的住处。这时候侍从们似乎开始起床了,方思明不想过分冒险,立刻折返回到原随云的卧室。

    方思明一推门,只见随化相忘放在琴案上,原随云坐在被子还没叠的床边上。方思明愣在门口,动都动不了。听他进来,原随云慢悠悠说道:“小孩子,别告诉我,你除了说梦话,做噩梦,还有梦游的毛病?”

    方思明冷冷哼了一声:“我从来不说梦话。”——他自认这并非夸口,从小时候被朱文圭派去偷师的开始,他害怕自己说梦话暴露身份,从来不敢完全睡踏实。这么多年,睡眠浅已经成了习惯,

    “你说过。就是今天凌晨或者说昨天半夜。你用被子捂着头,一边做梦一边哭,一会儿说‘别走’,一会儿又是‘带我走’——”

    方思明仿佛胸口上被人踢了一脚。他昨天夜里回来了?为什么他又要走?难道只是为了看一看他在睡梦中的失态吗?

    “——我从来没见过你这么麻烦的人。”原随云站起来,朝方思明走过去。

    方思明忽然有些害怕。而他全身紧张的一瞬间,却发觉真气被药物封住的感觉不知何时已经不见了。是啊,他已经和原随云食则同器,寝则同床,怎么可能还有被下药的机会或者说必要。他竟然之前从没注意这一点。

    “如果你喜欢到处乱走,我带你去走个痛快。”原随云直接出了门。

    方思明想了想,不管原随云要做什么,跟着去就是了。

    原随云带着他走。原来酒窖再外面的走道除了通向随从们的住处之外,还有一个入口很窄的岔路。拐进这小岔路,是一段长长的曲折的走道,走道尽头是一条盘旋上升的楼梯。方思明跟着原随云走上楼梯,感觉有强风从楼梯的另一端吹进来,楼梯尽头又是一条弯曲的走道,越走方思明越觉得不太对劲:因为原随云的“鬼影”越来越清晰。而且他还渐渐听到了海浪的声音。

    很快方思明发现,越来越清晰的不是原随云的“鬼影”,而是真正的身影。走道的尽头,真的有光。拐过最后一个弯,方思明几乎忍不住惊叫。他看见了光,看见了天空和大海!

    那个时候还没有破晓。满天铁黑的乌云中间,几条曲折的缝隙透出了微弱的银灰的光。沿着天际线横卧着长长的一道灰色雾气。大海依然漆黑如墨,但规律的、如雷鸣一样的海浪声和海风中的咸味,却让方思明感受到大海在沉睡中的脉搏。

    “我之前就是在这里弹琴的。”原随云说道。

    方思明向四周看过去。这里处于蝙蝠岛石山主峰的半山腰,根据地形略加修整,形成了一处几丈见方的平台。说是平台,只有中间一条比较平整,两边都是高高低低的落石。平台离海面大概有五丈高。底下的岩石被海浪冲蚀,掏空成悬崖。仔细听着,似乎果真能听见细小的碎石从悬崖上崩裂、落入海中的声音。

    原随云走到一块一小半快两尺另一大半快三尺高,表面十分平整的石头旁边,用手确认地摸了摸,说道:“这是我抚琴时的坐席。”

    方思明估计着。这块石头在两尺高的地方坐着,两脚正好能很舒服的着地。如果把这里当成台阶,正好能方便地上到另一边三尺高的平台上盘腿坐着。这两种坐法都十分惬意。枯崖沧海之间,一人一琴,想想也是风雅。不知道这石头是天然就这样的,还是原随云让人修整成的。方思明想到无论是蝙蝠岛还是去蝙蝠岛的船,都有很多有雅趣盎然的小细节。原随云是个妙人。

    “这里确实是弹琴的好地方。”

    “小孩子,现在天气怎么样?”原随云问道。

    “很好。”方思明对着满天的乌云出神。“什么天气对我来说都很好。阴天乌云也是很好的。就算阴天也是有光的。”

    “阴天?又看不到日出了。”

    原随云似乎有点无奈地笑了笑,转身要回去。

    “别!我们在这里多待一会儿。”方思明溺水的人抓救命稻草一样抓住原随云。

    “为什么?”

    “因为有光……因为能看见你……”

    “光?”原随云微微皱起了眉头。

    想到原随云的世界里只有一片黑暗,方思明忽然无比悲戚。

    “嗯,照在你身上的光总是特别美。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正好阳光照在你脚边,你就像是被一江春水照映着一样,然后,你喊我‘少阁主’。那个时候的我,听见你这么说竟然开心极了……很悲哀吧?我第一次看见你之后,就再也忘不了你……”

    在熹微的晨光中,原随云惊愕的表情让方思明心中一颤。他在心里对自己说,这绝对是他最后一次在原随云面前忘情了。最后一次——最后一次!

    方思明吻上原随云的唇。就算早就有过肌肤之亲,但这次是他第一次完全主动,方思明还是紧张得脸红心跳。原随云的嘴唇和脸庞都有些冰凉。不知是不是因为没想到方思明会主动而惊讶,他甚至半天都没有任何反应。方思明吻着他就像吻尸体一样。他茫然地探进原随云嘴里,像个在闹市里迷路了的小流浪狗,战战兢兢地横冲直撞。心跳越来越快,可是越吻就觉得身体越冷。

    最后他实在受不了,终于松开原随云,可一看见原随云被幽暗的天色照亮的脸庞,却又情不自禁地重新吻了上去。

    简直是傻透了,一次又一次自欺欺人。和原随云之间从来不是他想象的那样。方思明勇气很快耗光了。这片幽暗的天光只让他看见了自己的“下贱”,他知道只要原随云这时候说一句安慰他的软话,他就会死心塌地以为一切如同所愿——甚至只要原随云说句“我现在想干你”,他就会立刻把自己扒的□□。

    真是够了!

    方思明想推开原随云,却被他一手扣住脑后。原随云忽然开始疯狂地回吻他。方思明的身体又猛然燥热起来,心跳快到了极限,几乎站都站不稳。原随云抱着他的腰,把他压向那块当做抚琴坐席的石台。方思明两腿后面贴着三尺高的石台,前面是原随云紧紧压着他的身体,隔着衣服也能感觉到他身体的兴奋和热度。

    意识到原随云要做什么,方思明颤声问道:“要在这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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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咳咳咳。

    

    最后,完全忘情忘形的两个人总算在彼此的拥吻中找回了具有实在身体的感觉。

    不知何时飘洒下的牛毛细雨沾湿了两个人的头发和衣服。原随云吻了吻方思明被汗水和雨水润湿、被海风吹冷的脸庞,从他手里拽出来蒙眼的黑布,重新戴上:“好了,小孩子,我们回去吧。”

    “刚才……感觉怎么样?”方思明依然骑在原随云身上,吻着他的额头和鬓边。

    “大吃一惊。你这是无师自通吗?我不记得我和你玩过这个花样。”原随云抱着方思明缓和住呼吸。

    方思明有些得意地轻笑起来:“你忘了?你以前让人给我讲解过。”

    “你……?!”这次换原随云被方思明气得哭笑不得了。

    “随云,我学东西非常快。不管你下一步要去哪,要做什么,我都能很快学会。不管你要面对什么过往,我也能帮你扛着。万圣阁那个修罗场我都挺过来了,还有什么是我挺不过去的?所以,别放开我,带我走吧。如果你怕离开那个房间,离开蝙蝠岛你会找不到我,我可以在随身戴着一个铃铛,你听见铃铛的声音,就知道是我,这样可好?”

    原随云咬着牙,嘴角抽搐了几下,额头上青筋浮起:“好什么?只听说过牛马猫狗戴铃铛,哪有人戴铃铛的!”

    方思明不服气地顶嘴道:“怎么没有?小孩的长命锁和银镯子上不都有铃铛?”

    原随云无可奈何地把方思明抱在怀里:“那你就真成小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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