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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天才商女:郎君,我不要! > 第七十八章 背水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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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中的喜宴,都会给来参加婚礼的客人准备伴手礼,在客人离开喜宴时,将伴手礼走时送到客人手中,苏小可本想是把苏记的酒当作喜酒摆用在桌上的,如今既然温九庭抢占了鳌头,那只能从伴手礼入手了,虽然之前的喜宴上伴手礼都是送些蜜糖瓜果,但是也不见得从自己的喜宴不可以送酒,反正自己在做事时,早已打破了许许多多的第一次,也不介意再打破一次。

    只是当下,苏小可最着急的,是烧房的启动资金,这几日,管家王叔一直在核对账本算账,账户上已经没有多少银钱,且苏小可自己也知道,当时苏东和去世,自己在遣散烧房的工人时,为了能替补工人们,家里的里里外外几乎搜刮了干净,所以当下,启动资金是第一要务,加之还有去找王大志和钟黎等人,再除去煮酒的时间三到午五日,自己能有的阔余时间并不是很多。

    所以当下,最重要的事情并不是筹备什么嫁妆,而是如何在这仅有的十几日中,把酒酿制出来,因为在苏小可看来,这份酒,就是自己最好的嫁妆。

    “走,我们先去烧房看看。”想着,苏小可随即动身,往烧房方向走去。

    白眉师兄和王叔已经按照苏小可的吩咐叮嘱,挑最好下手的一间烧房重新搭构了起来,看着一切的苏小可,知道仅凭王叔和白眉两个人的力量,这间烧房估计十来天也搭不好,苏小可看着此情此景,心里不断地盘算着。

    “王叔,现在我们账户上还有多少银钱?”苏小可走近王叔,询问着家里银钱的情况。

    “小姐,我把所有账本都拿出来算过了,不到百两。”

    王叔知道苏小可在盘算什么,可是不到百两的银钱,让王叔也很无奈,要真是开始煮酒,这百两银钱也不过就是几天的花销。

    “那家里的储存的粮食还有吧?”苏小可记得当时处理苏东和后事的时候,王叔说过家里还有较多的储粮,如今既然在加工上会多费些功夫,那在原材料上就得能省则省。

    “有,储粮上应该没什么问题。”王叔应答着苏小可。

    “行,那我们先去看看粮食。”当务之急,什么都得抓紧,苏小可当然也是出于争分夺秒的状态。

    “好。”王叔放下手里的活,随即拿起一旁的抹布擦了擦手后,向一旁引领着苏小可走去。

    在温九庭大夫人等人走后,苏小可又和几人商讨接下来的安排,于是在忙活了一下午后,到此时已经将近天黑。苏小可不禁感叹,原来忙起来的时候,日子总是过得飞快。而苏小可也知道,这样的日子,在今后的日子里,将时常伴随,往好了想,这是过得充实,往不好的地方讲,这是被生活压榨得喘不过气。当然,苏小可宁愿相信,自己是属于前者。

    在管家王叔的引领下,苏小可和清荷及白眉师兄都进入了苏府的密道,这是通往储存粮食的地窖,因为地窖完全没有光,王叔不得把准备起一把火把,并在进入地窖后纷纷把火把投上了地窖两边的油灯,霎时,整个地窖亮起光来。而苏小可也看到,自己的面前,堆放着一堆高耸的麻袋装着的粮食。

    “这边是高粱,这边是玉米。”王叔走在前方,一一向苏小可介绍着,并分别指着矮堆和高堆的麻袋,示意哪一堆是高粱,哪一堆是玉米。

    “高粱?”苏小可上前解开一个装着高粱的口袋,随即向口袋中抓了一把往手里端详着。

    “对。高粱酿出的酒,会比玉米酿出的酒更香醇些,但是老爷一般都爱用高粱,所以其实现在我们眼前这堆高粱,大概都是去前年的陈高粱了?”王叔也抓着高粱,边打量着边给苏小可讲述道。

    “这是为什么?既然是高粱的味道更好一些,为何还要执意用玉米?”苏小可显然十分不解。

    “因为高粱的市面价格要比玉米高出很多,加之高粱出的酒酿较少,而买我们苏记酒的人,都是些平常的老百姓,所以老爷觉得酒没有用高粱的必要,那样成本太高,而把酒价定高了压根卖不出去。”管家王叔道出了事实的真相。

    “那目前酿酒的商记中,有哪些商记是用的高粱,你们之前有调查过吗?”苏小可继续问道。

    “在老爷还在时,我们的确调查过,确实几乎没有商记用高粱酿酒,除非~~~”管家王叔一脸恍然大悟。

    “除非什么?”苏小可像是抓住了一颗救命稻草。

    “除非是有专门的大家商户定制,要不然几乎不可能用高粱酿制。”王叔补充道。

    “大家商户定制?”苏小可被王叔的话点醒,那也就是说自己与温寅初成亲的喜酒,必定是用高粱酿制。“我明白了,王叔,那这次我们出炉的第一批酒,必须得用高粱酿制,你现在去把账户上的那上百俩银子拨出来,交由白眉师兄去市场上买下高粱,越快越好。”苏小可瞬间像变了个人,吩咐着白眉和王叔。“对了,清荷,你也和白眉师兄一起去,记得该砍价压价时还得压价。”砍价这种事情,当然还是女人最为擅长,苏小可只得把清荷安排和白眉一起前去。

    “好!”管家王叔和白眉清荷虽然不太明白苏小可的吩咐及她这样安排的目的,但是信得过苏小可他们决定还是听从苏小可的安排去做。

    苏小可当然知道此时时间最为珍贵,无法对他们一一解释,只是可以断定的是,在自己与温寅初的婚宴上,温九庭拿出的酒,必定是用高粱酿制,因为到时候来参加婚礼的人,非富即贵,温九庭的算盘,肯定就是在喜宴上将这群准客户群体拿下,而作为温九庭的竞争对手,苏小可势必要与温九庭抗衡,而要与之抗衡,当然是要在原材料上与之匹配。

    在王叔白眉清荷三人离开后,走在后面的苏小可将油灯慢慢熄灭,然后慢慢走出了地窖。

    当苏小可走出地窖时,发现天已经漆黑,想着此时王叔清荷和白眉师兄正在街上奔走时,不禁有些惭愧,但是自己既然选择了这条路,而他们又选择了自己,那就要去面对自己的选择,便对自己的选择拼尽全力。

    “小可姐!”

    不知道什么时候,小米已经站在苏小可身后,他笑眯眯地拿起一个烤红薯,边啃吃着边看向苏小可。

    “师父呢?你们上街了?”苏小可快步向小米走近,摸了摸小米的头。

    “恩,已经回来了。师父还给我买了烤红薯。”小米边说着边兴奋地举起手里的烤红薯给苏小可展示着。“师父在房间里呢,他让我叫你过去。”小米又继续说道,声音十分清脆,极具弱冠之年的少年感。

    “好,你带路吧!”

    苏小可微笑着看向小米,示意小米带路。

    小米蹦跳着走在前方,不时举起手里的红薯咬了几口。

    红薯是苏中冬天销量最多的食物,特别是一到了这样的雪花消融的天气,一大堆商贩推着个满是炭火的小火炉,并在上面烤着一个个红薯,在街上走街串巷地叫卖着。这时候,那些走在路上冻僵了手指的人们,都会忍不住上前去来着一两个,特别是那些小孩子,便是红薯贩卖者最忠实的购买者。

    “到了。”

    苏小可与小米一前一后地走了半截路,总算到达了付老头居住的房门前。

    小米敲了敲门后,欲转身离去。

    “恩?你不一起去见师父吗?”苏小可看着与自己到此处又要转身离去的小米,显然一脸的疑惑。

    “不了,师父交给我的任务便是把你领到这里,白眉师兄说,我要早睡早起,这样才能很快长大。”小米一连天真地回答着苏小可的问题。

    “呵呵,你呀,就瞎听白眉师兄胡说。”苏小可看着可爱的小米,不禁想要伸手去捏他那肉乎乎的小脸。

    “不说了,我真的要去睡觉了,再见,小可姐姐。”

    小米说完,便慢跑着蹦?着离去。

    苏小可看着小米离去的背影,心里不禁满是感叹,自己小的时候,也是曾如此地渴望长大,可是如今,当你真的长大之后,你会发现,其实长大这件事,真的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美好,曾几何时,自己都多么想回到小的时候啊,可惜,那样无忧无虑天真无邪的日子,再也回不去了,成为了一辈子的人生中,在苦痛不悦时,拿出来回味的慰籍。

    直到小米的背影不见,苏小可才扣了扣付老头的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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