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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春中潮水似暖阳 > 第二章 一段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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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春变得邋遢是因为他三年前患肝癌去世的母亲,从此他就留起了胡子。而他的父亲在穆春两岁的时候就离开了他——不是死了,听说他爱上了一个女人,于是他的心就被那个神秘的人偷走了。在那之后穆春的母亲就没有再嫁人,她一直以为自己的丈夫会再回来。在这之前,这件事对穆春生活没有构成太多的影响,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老子长什么样。他走了之后穆春的那女人就把所有关于他的东西全部烧毁了,最后就只剩下了四面墙壁。有那么一天穆春把家里给翻了个底朝天,希望能翻出点东西来,然而连关于他父亲的半点遗物也没发现。最后导致他对那人的一点念想也随家里烟囱滚出的浓烟一起飞走了。

    记得那是穆春18岁那年,他的母亲马慧珍被诊断出了肝癌,医生说他最多有半年的时间。但她连半年也没有撑到就离开了,她在死的时候还在念叨那个负心男的事,15年了他依然没有回来。马慧珍断气的那一刻她的左手握住自己唯一的儿子,右手握住郝大勇,然后四只手放在一块。于是马慧珍的死去,穆春一度认为是他父亲造成的。他失去了唯一最亲的人,像一个沮丧的鸟儿在雨天失去了森林的庇护,丧亲之痛的折磨每天都在摧残着他的意志。漫长的黑夜给他带来无穷无尽的悲伤,但他的父亲却从来没有出现过。

    穆春在接下来两年的学习里一塌糊涂,高考失利后便辍学在家。有一天晚上郝大勇用拳头那么粗的棍子打在了他的脊梁骨上,他便像一只发疯的猫瞬间跳了起来,疼的在地上直打滚。此时他家的宠物狗——“威利斯”也冲他呲牙咧嘴的叫唤着——因为他打滚的时候把狗窝给糟蹋了。

    一星期后郝大勇给穆春买了一双新鞋让他按照自己的吩咐去a城找一个人,说同乡会给他一份工作。穆春绝不敢违抗他舅舅的意思,因为现在郝大勇已成为他唯一的亲人,同时他也不得不听。

    第二天他把母亲曾经给自己买的黑色背包塞了些旧衣服重新背了起来。“你要是不好好工作,回来老子绝不饶了你!”这是郝大勇在车站和穆春分别时留下的最后一句“激动人心”的话。一夜里这句话让当事人在路程上没合过一次眼,晚上每次看到窗外干枯的树枝就能想到某人狰狞的面孔,然后浑身一抖。

    都说穆春小的时候像某个明星年轻的时候,今天刚好刮了胡子,一笑的时候就更像了。他坐在火车上,对面的一对情侣一直看着自己,那感觉让人浑身痒痒。下半夜他有点困想躺下,但又不敢躺,因为他购买的是一个人的座位,虽然旁边没有人,但他还是担心有人会说三道四。

    不得不说穆春在那个左晃右晃的火车上坐的快要恶心死了。他等呀等终于等到推餐车的服务员过来了。只见此人口里面喊着号子怡然自得的过来了,他像老婆刚生完孩子一样的高兴,或者说比那更高兴:“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啊,那就是我又来了,肚子响的朋友赶紧跟上了,最后一趟我就回老家了……”他这样一直喊着。穆春咽了一口痰,感到十分饥渴。

    “哎,那个……给我来一瓶水!”穆春举起右手示意。斜对面紧挨着窗户的女孩用鄙夷的眼光从他身上瞟了一眼,那感觉就像是别人没有什么权利喝水似得。

    “一瓶水三块钱!”那个带有干瘦下巴的服务员来到他身边说道。

    “啊?……这么贵啊!”穆春把目光从那个吸血鬼似得服务员身上移到对面那个女孩那里,停顿了几秒。他把手交叠着放在小腹上往后一躺,闭上了眼。

    夜里面火车轨道摩擦的声响不断的冲击着人们敏锐的耳朵,说句夸张的话,你往耳朵里滴上柏油都还能听的很清晰。

    外面的景色黑乎乎一片,在遥远的地方一点点的星火一闪而过。虽然是凌晨一点,但还是有很多人有说有笑。他们不分昼夜的议论着,简直像一台永远烧不尽的内燃发动机——讨论着阳光沙滩的强度系数对皮肤的影响;甚至他们还讨论了人群中不穿内裤的人占总人数的百分比;之后他们又谈论螃蟹的吃法等等等等。其中的一个黝黑的胖女人看起来很乐于此道,双手在空中绘声绘色的飞舞着,和她不断浮动如水一般的胸脯形成了极好的配合。她的吐沫星子全溅到了对方的额头上和脸上,对方似乎也毫不介意。但她还是滔滔不绝,恨不得自己马上变成一只螃蟹来表现横着走路,好让别人明白它们的习性。

    所有的这些的声音通通一个笔画不少的都跑进了穆春的耳朵眼里。这在她晕车的基础上下又蒙上了一层恶心,他简直要难过死了。因为厕所总有人,穆春一直把想要吐出来的东西给咽下去,直到他咽到了最后一站。在出站一个拐角的厕所穆春吐出了三天的饭,说实话他坐火车的定力的确不够好。

    有些人一直认为辨别东南西北是件困难的事。但是如果你在外地,辨别东南西北就更难上加难了。穆春却有个很好的办法,如果你不是在北极或者南极,正值上午的时候,太阳应该停在12点钟的位置,太阳落下去的位置正是西面,升起的地方是东面。

    穆春下了车,终于到了李传代住所的附近。穿过高架桥大约顺着宽将近十米的马路走了几分钟,他第一眼注意到的是左边一座很高的旧房子,又高又细,马路和楼中间有一道描绘中国梦的文化墙,他还注意到上面的画面是用手绘制的。眼前的这座楼显然已经废弃很多年了,外面z字形的楼梯布满了锈迹的黄色,雨水的经过的痕迹清晰可见;它给人的第一印象就像是战争时期的?望塔,上面还有一个时刻都保持警惕的士兵,然后头顶着一只大钟,甚至比寺庙里面老和尚的用头撞的钟还要响,因为这能立马让沉睡的懒兵马上起来作战。

    穆春顺着这栋楼,往左拐进一个巷子,这个巷子里什么也没有,十分干净,尽头有一个收钢材的站点……不知道穆春到底拐进多少巷子,可能是真迷路了。正在他急得焦头烂额的时候,远处一百米左右的房顶上一个人在呼叫他:“傻子!我在这儿呢!”穆春一转头,一个人的秃顶在太阳的照耀下放出强光,即使是瞎子想必也能感到那光的存在。

    这个人就是“李传代”了。他父母之所以给他起这样一个名子——顾名思义是想延续香火。听说他们一家人——传代有三个叔叔,他们总共生了三个女儿,然后一年之后他的三个兄弟都因为在工地打工从楼上掉下来死了,他们的妻子都成了寡妇。传代有三个亲姐姐,而且都分别嫁人了。他爷爷给孙子起的这个名一直希望他们家的香火能够延续下去,不再出什么意外。

    这个时候如果有什么能使穆春高兴起来,想必只有这光头的滑稽表情了。

    李传代下楼看到了穆春,忍也忍不住的笑着用手指着他:“你呀!你呀!可算是盼到你了,你舅舅的电话我一星期前就接到了,那老头在家没有打你吧!”

    “没有打我!”穆春笑着回应道,露出和善的表情。这时候看着李传代的光头他总有一种想法,就是想狠狠地在上面打一巴掌试试它的韧性和响度。之后看了看对方健壮的身材立马又打消了这种念头,因为他怕挨揍。

    穆春头一次见乡里人这么高兴,看着李传代滑稽的面孔,心里真是畅快极了。他跟刚才的公交司机一样,有着一副塌鼻梁,皮肤黝黑,像挖炭的旷工,但十分有喜感,一笑露出整齐雪亮的白牙,和穆春一样带有家乡的口音。即便如此他还是忍不住又看了看李传的秃头,认为他一定会干出一番大事。

    这位同乡十分有待客之道,他引进穆春上到四楼,那里便是他们的住所了。扶手栏杆锈迹斑斑,手一放便粘满了黄渍,左右两面墙体贴满了小广告,开锁砸墙之类的等等,让人触目惊心。最让人感到后怕的是在四楼楼梯口还没有窗户,李传代解释说,是上次一对夫妻吵架,女的拿着吃饭的筷子把男的给捅下去了。原因是因为男的不给女方夹菜,自此这个窗户一直空着没有按上。穆春怎么也想不到一根筷子居然也能要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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