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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极品梦幻乐园 > 第三十六章 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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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在天含笑揖客,当先带路。前面那扇白木板的大门,本来是关着的,突然‘呀’的一声打开。灯光从厅里照出,一个人当门而立。

    门本来已经很高大,但这人站在门口,几乎将整个门都挡住。飞天蜘蛛本不算矮,也得抬起头,才能看到这人的面目。

    这人满脸虬髯,一身白衣,腰里系着一尺宽的牛皮带,皮带上斜插着一把银鞘乌柄奇形弯刀,手里还端着杯酒。酒杯在他手里,看来并不太大,但别的人用两只手也未必能捧得住。

    云在天抢先走过去,赔笑道:“萧老板呢?”

    虬髯巨汉:“在等着,客人们全来了么?”无论谁第一次听他说话,都难免要被吓一跳。他第一个字说出来时,就宛如半天中打下的旱雷,震得人耳朵嗡嗡作响。

    云在天:“客人已来二位。”

    虬髯巨汉浓眉挑起,厉声道:“还有三个呢?”

    云在天道:“只怕也快来了。”

    虬髯巨汉点点头:“我叫公孙断,我是个粗人,二位请进。”他说话也像是‘断’的,上一句和下一句,往往全无关系,根本连不到一起。

    门后面是个极大的白木屏风,有两丈多高,上面既没有图画,也没有字,却洗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飞天蜘蛛和乐乐山刚刚走进门,突然听到一阵马蹄急响,九匹马自夜色中急驰而来。

    到了栅栏外,马上人一偏腿,已下马鞍,马也停下。非但人马的动作全部整齐划一,连装束打扮,也完全一模一样。

    九个人都是束金冠,紫罗衫,腰悬着长剑,剑鞘上的宝石闪闪生光。只不过其中一个人腰上还束着紫金带,剑穗上悬着龙眼般大的一粒夜明珠。

    九个人都是很英俊的少年,这人更是长身玉立,神采飞扬,在另外八个人的簇拥下,昂然直入,微笑着道:“在下来迟一步,抱歉,抱歉。”

    他嘴里虽然说着抱歉,但满面傲气,无论谁都可以看得出,他连半点抱歉的意思都没有。

    九个人穿过院子,昂然来到那白木大门口。

    公孙断突然大声道:“谁是慕容明珠?”

    那紫袍金带的贵公子,双眼微微上翻,冷冷道:“就是我。”

    公孙断厉声道:“三老板请的只是你一个人,叫你的跟班退下去。”

    慕容明珠脸色变了变:“他们不能进去?”

    公孙断:“不能!”跟在慕容明珠左右的一个紫衫少年,手握剑柄,似要拔剑。突见银光一闪,他的剑还未拔出,已被公孙断的弯刀连鞘削断,断成两截。

    刀入鞘,公孙断沉声道:“谁敢在萧老板的地方拔剑,这柄剑就是他的榜样。”

    慕容明珠脸上阵青阵白,突然反手一掌掴在身旁那少年脸上,怒声道:“谁叫你拔剑的,还不给我快滚到外面去。”紫衫少年气都不敢吭,垂着头退下。

    公孙断:“还有两个人呢?”

    忽然响起一个傲慢的男声:“他们不会来了,因为我在这里。”

    大厅中间有一张圆桌,摆着酒菜。

    有两个人正在喝着酒,面对着门的一个人,正是这个地方的老板。他叫萧别离,总是喜欢这样向客人介绍自己:

    “我叫萧别离,木叶萧萧之萧,别绪之别,离愁之离。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人生本难免别离,将来阁下想必要离此而去,在下又何尝不如此。若是仔细一想,这名字也普通得很。”

    另一个人穿着很华丽,已接近奢侈。握着筷子的手上,还戴着三枚造型很奇怪的戒指,看起来就像是三颗星。这人竟是个驼子。

    厅里的灯光并不太亮,酒菜却非常精致。那衣着华丽的驼子,正用他戴着星形戒指的手,举起晶莹剔透的酒杯——竟是整个用紫水晶雕成。

    萧别离微笑道:“酒如何?”

    驼子:“酒普通,酒杯还不错。”看来他竟是个比萧别离还懂得享受的人。

    萧别离叹口气:“我早知你难伺候,所以特意托人从秋旖西洲捎来真正的葡萄酒,想不到只换得你‘普通’两个字。”

    驼子:“秋旖西洲的葡萄酒也有好几等,这种本来就是最普通的。”

    萧别离:“为何你自己不带些好的来?”

    驼子:“我本来也想带些来的,只可惜临走时又出了些事,走得太匆忙。”

    公孙断:“是你!你这个死驼子,居然敢在这里大言不惭。你说说看,那两个人为何不会来?要是说不出一个让我心服的理由,仔细我一刀断掉你。”

    驼子:“因为我在这里,他们没必要出现。”

    突然一跃而起,飘落在乐乐山的身边,冷冷道:“醉鬼,有我在这里,你还敢出现?”

    乐乐山醉眼惺忪:“你是谁?走开,我不认识你。酒,快给我酒!”

    谁知驼子好像要找定他的麻烦,冷笑道:“武当派的名宿‘三无先生’,又怎么会是一个醉鬼。别装了,今日有我在这里,你别想得到那件东西。”

    乐乐山:“什么东西?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只是在外面闻到酒香,忍不住进来看一看。你若是瞅我不顺眼,我马上出去。”

    驼子厉声道:“姓乐的,乐乐山,你就算化骨扬灰,我也一样认得你!这次你还想往哪里走?”

    乐乐山沉默半晌,叹口气:“就算你认得我,我还是不认得你。”

    驼子冷冷一笑,掉转身,背后的驼峰上赫然画着一条五爪金龙。

    乐乐山失声道:“你便是‘金背驼龙’丁求?”丁求:“你总算还认得我。”

    乐乐山皱眉道:“你来找我干什么?”丁求:“找你算账。”

    乐乐山:“算什么账?”丁求:“十年前的旧账,你难道忘了么?”

    乐乐山:“我连见都没有见过你,哪里来的什么旧账。”

    丁求厉声道:“十七条命的血债,你赖也赖不了的,赔命来吧。”

    乐乐山:“这人疯了,我……”

    丁求根本不让他再说话,双臂一振,掌中已多出一条五尺长的金鞭。金光闪动,矫如蛟龙,带着急风横扫乐乐山的腰。

    乐乐山一偏身,飞身急退,大喝道:“等一等。”丁求不等,金鞭已变了四招。

    乐乐山跺跺脚,扯下青衿,反手一拧,居然变成一件软兵器。这正是武当派内家束湿成棍的功夫。这种功夫练到家的人,什么东西到了他手里,都可以当做武器。

    眨眼间两人已在大厅中交手十余招。

    云在天远远的望着,忽然发现两件事。一个真正的酒鬼,绝不可能成为武林高手,乐乐山的借酒装疯,原来只不过是故意做给别人看的姿态,其实他也许比谁都清醒。

    可是他却好像真的不认得丁求。丁求当然也绝不会认错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乐乐山的武功纯熟、圆滑、老到,攻势虽不凌厉,却绝无破绽。

    慕容明珠突然拔剑,向着丁求的脊梁刺去,高声道:“乐先生,我来帮你!”

    乐乐山却将身一纵,跃上二楼,笑嘻嘻道:“既然你这么够义气,干脆帮我对付他吧,我先走一步,找酒喝去,可没时间陪你们疯……”

    身子竟似突然僵硬,眼里充满愤怒和恐惧之色,然后眼珠子已凸出来。

    丁求的金鞭宛如毒蛇般缠住他的咽喉,‘格’的一声,乐乐山的咽喉已被绞断。

    丁求仰面狂笑:“血债血还,这笔账今天总算是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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