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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中邪 > 第二八一章 被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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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是在梦里,我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震惊。那女童只有八九岁,可爱疼人,上一秒还在活蹦乱跳,下一秒就被长枪贯胸,变化之快让人瞠目。

    梦中的我发出悲鸣,一步跨到她身边,将她抱紧,为她输送本命真元,想要挽留她的生命,然而无用,长枪将她心脏捅了对穿,就算神魂不散,心脏也无法恢复。

    我高声叫喊,来了许多人,他们全都吓坏了,四下里忙碌奔跑,抓刺客的,找医生的,想办法取下长枪的,场面一度混乱。

    最后有人拿来金剪刀,将长枪枪杆剪断,方便枪身取出,可惜耽误的时间太久,姑娘身体再无生命特征。

    她的神魂仍在,漂浮在半空,问我:“爹爹,我发生了什么?”

    我忍着悲痛回复:“无事,你不过是暂时脱离了身体,我很快就会为你准备新的身体。”

    有人通过辨认长枪上面的花纹得出结论,这是来自于北方蛮荒之地的图腾信号,是野蛮人在挑衅。

    我说:灭了他们。然后问所有人,“谁有办法能让我女儿复活?”

    无人应答,虫族皇后上前,“我有个办法,可如果你不嫌弃,我让她以虫族女王的形态继续存活。”

    虫族女王!?经过简短思考,我说好。

    虫族是分裂式繁衍,每个族群都有自己的女王,但有只最强大的那个才能称为皇后,从女王到皇后,是一个质的飞跃,所有虫族都按照皇后旨意行事。自从上次的虫族战争后,世间虫族数量已经不到向前的五十分之一,仅剩的部分被我圈定在西方岛屿上,永生不得踏上陆地。

    另外,为了遏制虫族,我要求后皇必须在我身边,这样就能监管虫族不得作乱。

    为了让心爱的女儿复活,皇后将自己全部能量汇集于一枚卵上,确保她会有超凡的肉体。

    为了产下这一枚卵,皇后用尽毕生心血,只为博得我欢心。这枚卵上同样附着了我的精气神,虫族皇后一生只需交配一次,便能永久不停地产卵。

    之所以选择虫族身躯,是因为普通虫族无智慧,也无灵魂,方便女儿夺舍。

    卵破壳之日,便是我女儿复活之时。我期待着,憧憬着,幻想着,终于见到女儿的新身体——她有三对透明羽翼,六条腿和一对螯,有一双美丽的深蓝色大眼睛,还有一根尖长的口器,翅膀抖动着,发出噌噌震动。

    那是一只六翼天蝉。

    ……

    ……

    我像是被人卡着子脖样惊慌失措地乱喊,从梦中醒来,浑身冒汗。

    旁边人慌忙给与我安慰:“你做噩梦了?不怕不怕,醒来就无事。”

    我大口喘息,心跳不已,双眼成呆滞。

    没错,我做了很恐怖的噩梦,我梦见了人间地狱,密密麻麻的天蝉在空中飞舞,成群结队,所过之处寸草不生。所有的人牲兽类都被天蝉吸干脑汁,成为行尸走肉。

    天蝉后面,是宛如黑色潮水样的虫族大军,这个梦从一开始就没做好,我的女儿无故身亡,是虫族反攻陆地的计划。

    梦里我一败涂地,身边所有人都死亡,只剩下我,面对着新的虫族皇后,五味陈杂。

    未化形之前,她是六翼天蝉,羽皇最疼爱的宝贝。

    化形之后,她是刀锋女王,掌管全体虫类。

    叶知秋说,人类所有光怪陆离的想法和梦境都不是空穴来风,无凭无据,但凡人类能想象出来的画面,文字,基本都是基因里曾有过的。

    大多数人都做过预示未来的梦,现实里见到的画面似曾相识,但想不起,也想不通,这是基因记忆在决定。

    我能做这种奇怪的梦,不是因为我胡思乱想,而是我的基因记忆在苏醒,在告诉我某些事情。

    我抚着额头喘息,良久,才反应过来不对劲,陪在我身边的人竟然是黄轩,“米莉亚呢?”

    问完我就赶紧摸腰带,头脑里一声轰隆,一片空白。

    腰带里面二十多件宝贝,就剩下三件,一个金刚琢,一个斩仙葫芦,还有一个真实之眼。那手腕和脚腕都已经被拆走,仅剩手臂上缠绕的火龙。

    之所以剩下这几样,金刚琢是被我精血滋养,她拿走无法使用,斩仙葫芦则是害人害己的法宝,她不想碰,真实之眼用处不大,也不想要。至于其余宝贝,则是一件不留,全数盗走。

    我就不懂,我睡的有多香,连东西被人偷了都不知道?

    看看外面太阳,我睡了至少有十二个时。

    这一刻,我丧极了,颓废无力。

    黄轩拿衣服从后面披上我肩膀,细声道:“他们想害你,那个老东西对你头部施展幻术,光头佬则在扯你的护腕,我看见了去阻止,反被她拿住,踩断我肋骨,我大声呼喊,可你就是不醒。”

    有这种事?

    我瞪眼看黄轩,他还是一副女装打扮,表情委屈的不行不行,见我发问,作势要哭,吸溜鼻子。

    我就急了,“然后呢?”

    黄轩道:“我听见他们对话,老东西说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你,光头佬……”说着噘嘴,不情愿。

    “光头佬怎么说?”

    “他说不行,暂时不能杀,以后还用得着你。”说完立即补充:“那个光头佬好坏,他根本就是欺骗你,玩弄你。”

    我:“别打岔,说重点,后来呢?”

    “后来,光头佬想咬你,我趁他不主意,偷了他的铃铛,放雷电劈他,铃铛好厉害,一下子就将他劈倒,惊动四下里族人,都叫喊着围攻,他敌不过,坐在莲花上跑了。”

    一番话说的简单,却让我张口结舌脑袋涨有两个大。

    好凶残,不过是睡一觉,差点命都睡掉,以后再见米莉亚,可就是仇人了。当下问黄轩,“铃铛呢?”

    黄轩扬扬手腕,发出叮当响,惹的我稀奇,那铃铛竟然变成细手环,原本桃子样大的铃铛也变成樱桃大,成了件美妙饰品。

    黄轩见我稀奇,从手腕上摘下来,递给我。

    铃铛一入手,立时感觉不凡,那上面氤氲一股水流在运转,分别是青黄蓝红紫五色,每一色对应一个铃铛,由外耳内,再由内绕过项圈,运转一周。

    原来这就是灵力的体现。

    放在手里稍微感应,便觉得心思通透,拿着铃铛只要想着变大,那铃铛就迅速变大,全由心情。想着攻击,紫色铃铛里便放出闪电。用灵力往铃铛内部去感应,顿时浩瀚如星海般巨大,内里气流湍急,绵绵不息,中心一颗宝石,向外散发巨大能量。

    我的灵力不敢太往里去,去就受伤。

    由此可知,上古科技有多强悍。能变大变的宝贝,这应该是量子领域的科技,现代人类根本理解不了。

    拿着铃铛翻看两眼,发现黄轩一直盯着我看,这点不像米莉亚,她更在乎宝贝。

    想到此哀叹,黄轩也是个可怜人,好好帅哥,原本应该满世界去把妹,结果自己是个弯的。

    也是鸡贼,我晚上和米莉亚睡觉,他跑来看什么?

    可怜,可悲。

    想到此将铃铛给他,“这东西送你吧,也算个防身工具。”

    黄轩眼睛直勾勾看我,摇头不要,“还是你拿着,万一你再遇到光头佬,也好对付他。”

    我就笑了,“我昨晚是被迷了魂,若我清醒,半只手都能捏死她,不需要保护。”顿一顿道:“倒是你,你用雷劈了她,按照她的习性,早晚来报复,没有东西防身,我有些担心。”

    话出口,黄轩立时激动,不自觉地抓我手,欣喜道:“你在担心我?我没事的,只要你好,我怎么都行。”

    哎呀这屁精!内心戏很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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