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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王朝无战事 > 9.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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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大喇喇地挂在正午的空中,可草原并不见温暖,风越来越冷,远处有两只鹰,不死不休地盘旋着。

    所有人都是一路小跑,他们跟着前面的火长,火长看着不远处领头的队正,队正从队副那里得到率领军团的校尉指令,向自己所守的地方前进。

    向校尉发号施令的,则是各军后方坐镇的主将。

    营寨的后方,整整齐齐地排好了三列角弩兵,分别做好发弩、进弩、上弩的准备,旁边还有一队弓手负责掩护。至于弓兵和弩兵不够填补的地方,就由步兵来凑。

    木车弩、竹竿弩、伏远弩这一类杀伤力比较大、射程比较远的重弩,以及能达到单□□射程极限的臂张弩队,都被裴元德带去了阴山,留在营地的只有角弩队。所以,幽州大营的远程兵团,乍一看人数还可以,实际很单薄。

    弓兵团校尉双指捻着一根羽毛,高高举起。

    羽毛的倒向,就是风的方向。

    “西北风向!”他大吼道。

    每一队都在校准风向,他们必须在射程内尽量多的消耗敌人的兵力。

    幽州大营不是长期驻扎的营寨,它的防守主要靠壕沟,围墙也不高,所以,这很可能是一场苦战。

    林菁没有去守围墙,在中军的唯一好处,便是遇战时,中军是最优被保存的兵力,当箭矢都消耗得差不多,与敌人短兵相接的时候,他们会作为支援出战。

    她看着骑着高头大马站在大门后的裴景行,他身后是整装待发的跳荡团,紧跟着是五百人奇兵团。

    所谓奇兵,是一支直接听从主将号令的机动部队,也可以算作是救火部队,哪里有需要就去哪里支援,虽然不如跳荡团精锐,但也算是骑兵中的佼佼者。

    至于她所在的步兵团,则手持各式长柄武器和团牌盾,跟在骑兵后负责掩护,用武器将敌人从马上挑下来,再进行格杀。

    直到此刻,林菁终于确认了一点,幽州大营没有配备陌刀。

    她低声问潘良:“火长,营里一直都没有陌刀吗?”

    潘良叹道:“原先也不过三百来柄,突厥人从幽州撤兵后,都服从调令去别的地方了。”

    陌刀是隋朝才出现的兵器,为了对抗骑兵,应运而生。

    一柄陌刀足有一人多高,刀柄有长短两种可供调节,最短一尺,最长五尺有余,刀型似剑,双开刃,前锋略宽,兼有刀和枪的功能,又称“斩|马|刀”。因为杀伤力巨大,不允许民间持有,只在战时由仓曹发放。

    步兵对骑兵完全没有优势,因为有陌刀的存在,终于改变了炮灰的地位,否则早就从对战骑兵的兵种中剔除出去。

    但陌刀在军营中非常稀少。

    作为大昭军队标配的横刀已经很昂贵了,一把横刀的价格相当于一个七品官半个月的俸禄,陌刀的造价比横刀还高,大昭建国之初,因为连年征战,打造横刀还来不及,放眼全国,陌刀不过千把,如今也不会太多。

    陌刀的使用难度不小,且重达十五斤,需膂力强之人才能挥动,平日还需要演练阵型,她来幽州大营这几日,并不见操练中使用陌刀,心下已经怀疑。

    现在么……

    算了,也不是不能打,以枪挑刺,横刀破甲,乃是步兵传统。

    希望敌人的数量不要超过八千。

    就在她想得出神的时候,脚下的大地已经开始为突厥骑兵颤抖了。

    茫茫的草原边际,突然浮现出一道黑线。

    这条黑线逐渐变得粗壮,有了些许起伏,在阳光下泛出扭曲的光,像是自水汽中蒸腾而起的黑色海浪。

    近了,更近了。

    以林菁的目力,可以清晰看到冲在前方的重骑兵。

    突厥人手持武器,呼啸着从前方的高坡上冲下来,流水般向幽州大营蔓延。

    铠甲的摩擦声,马蹄敲击大地的声音,人的嘶吼声。

    突厥骑兵冲过来的声音就像是不断轰鸣的滚雷,无所畏惧的样子,是草原上最可怕的噩梦。

    “预——备!”角弩团校尉吼道。

    第一队弩兵蹶张开弩,对准前方的敌军。

    角弩的有效射程是一百五十步。

    当一匹战马处于全速冲刺的时候,跑完一百五十步只需要一字之间!

    在突厥人将要进入射程的时候,弓兵拉紧弓弦的吱呀声密密麻麻响起,所有人屏息凝视。

    只有朱红色的军旗在风中狂舞。

    “放!”

    若没亲自到过战场,很难想象上百支箭矢同时发射,是怎样壮观的景象。

    林菁被震撼到了。

    自幽州大营上空腾起一道黑色的光环,鸣镝的声音划过天空,只眨眼间,长箭落如雨下,射进突厥人的阵营中。

    对方有人应声落马,但更多的突厥人继续冲锋。

    第一列发射完的弩兵后退,将第二列弩兵换到前方射击,而后第三列弩兵再上前,当三列弩兵全部发射完毕,突厥人已经硬吃了三轮弩|箭,两边的距离已经缩短到六十步——这是弓箭的射程了!

    重骑兵形成的防线发生了变化,他们放慢了速度。

    林菁眼睛都不眨地看着前方,她心道,要来了,突厥骑兵的标志性打法。

    果然,重骑兵减缓速度之后,从后方冲出来的,是没有装备铠甲的轻骑兵。

    大昭军队作战十分讲究阵型,突厥人没那么花哨,他们只有一种阵型。

    突厥骑兵一般分为五横队,两列重骑兵在前,三列轻骑兵在后,战线比较长,喜欢呈包围之势进攻。

    重骑兵从人到马都配备有盔甲,在前方负责承担各种伤害,等到行进到了射程范围,三列轻骑兵便越过重骑兵向前推进,开始远程武器进攻,来动摇敌人的防线。

    轻骑兵没有任何盔甲防御,因此当两军交接的时候,轻骑兵会从两翼撤退,由重骑兵发起冲锋。

    这种阵型简单而有效,以一种强横的硬实力,将大昭的军队打得节节败退。

    现在,轮到弓马天下闻名的突厥轻骑兵,来展示他们的控弦之术了。

    六十步,生死之距。

    他们只有四十秒的时间。

    双方弓箭手同时开始射击,意味着大量伤亡的开始。

    可林菁没听到惨叫声。

    不是因为鸣镝声和箭矢破空的声音太响,而是很多人可能连声音都发不出,就已经死了。

    平时听上去十分惨烈的呼痛声,在真正的战场面前,不值一提。

    突厥人很快冲到了壕沟面前,被鹿砦挡住马蹄。

    他们对大昭人使用的这些小伎俩十分痛恨,鹿砦就是其中之一,尖锐的树枝遍布壕沟外围,马的腿一挨上就会本能地举起前蹄,把致命的腹部暴露给对方,把人逼下马来。

    但鹿砦不是无解的。

    重骑兵又重新冲了上来,用全副武装的马铠踏平鹿砦。

    接下来,是一丈多宽的壕沟,突厥人毫不畏惧地冲了下去,踩着马匹,用铠甲和血肉筑梯,一个接一个的爬上来了!

    突厥人与幽州大营之间,只隔着一面木制围墙。

    不会比情人的面纱厚多少。

    林菁等着裴景行下令。

    看这个阵势,保守估计有一万人。

    根据敌方的人数,作战侧重一定会发生改变——这种官腔翻译过来,就是该选择炮灰了。

    近身肉搏,步兵不上谁来上?

    从另一个方面讲,这里的所有兵卒,都没有后方辎重粮草值钱,用一个换一个的战术,拼到蓟州来人,保下幽州大营,就算胜利。

    “箭手和弩手后撤!步兵顶上!”

    林菁毫不意外,她甚至知道裴景行下一步要做什么。

    他会带着跳荡团和奇兵团冲出大营,减缓突厥人的攻势,然后将聚敌最多的营寨大门丢给中军步兵,以弓箭手掠阵,锁死大门的敌人。辎重兵和后勤兵最后也会填补到围墙那里,火钻、锤子、斧子、锥子……一切能用的武器用上,这样打下去,幽州大营应该会撑到蓟州援兵,赢得这场胜利。

    而戍守大营的六千余士兵,将全部成为胜利的垫脚石。

    她扭过头。

    站在她旁边的毕安年咬紧了牙关,隆起的肌肉将军服撑得紧绷绷的,他就像一头愤怒的公牛,随时可能冲出去;

    一脸棕色胡须的黄老九低着头,又黑又脏的手心里攥着一根红头绳,抵在额头上,口中喃喃自语,不知在说些什么;

    丁永表情很平静,又或者是麻木,他一遍又一遍检查自己的武器,来来回回数着箭囊里的那几支箭;

    火长潘良发现她在看他,极力地调动五官,挤出一个勉强算是温和的笑容,说道:“你弓术应该不错吧,打起来就跟在大家的后面,不要怕。”

    林菁突然觉得有一股血气冲上头,她不想眼睁睁看他们去送死。

    如果做不到独善其身,那么——来拼一拼吧!

    林菁向右踏出一步,从队列中走出。

    “林菁!你要干什么?回来!”潘良急喝。

    林菁充耳不闻,她掠过想要拦住她的押队官,来到裴景行的马下。

    她扯了扯他的袍子,裴景行看了看左右,轻咳了一声,穿着明光铠的身子尽量弯下,像一只匍匐的猛兽,将头顺顺服服地停在离她最近的距离。

    在这个时候,裴景行希望林菁对他说的,是他想要听到的。

    “想赢得漂亮些吗?”她用一种蛊惑般的语气,轻声说道,“上获?中获?还是下获?”

    “我有得选吗?”裴景行低声回道。

    “只要我在,只要你想。”

    “可这样的胜利,很伤我的自尊心啊。”

    “量小非君子,我掐指一算,裴小将军是个做大事的人。”

    “你有求于人的时候,说起话来怎么就这么顺耳。”

    “毕竟,我求的是全军指挥权。”

    “能给我留点面子吗?”

    “面子、里子,都归你。”

    “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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