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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身边,只有三位银发垂背的族老陪同,其他人早已离去,这话应是对?@钧说的。
太爷怒气积胸之下,竟将鄂钧腿脚不便都给忘了,追人这种事,实在是有些难为他了。
“我看不妨随他去吧,何必去追,记得这老小子年轻时,就整日想往外跑,消停了这些年,怕是又…”一位族老摇头叹道。
“他那犟脾气,哪里是三言两语就能劝得回来的?”另一位族老也附和。
两人的话,太爷也不作理会,只是双手叠掌着拐杖,怔怔看着地面,也不知在想什么。
乞山见他脸色铁青,眼神渐渐冷厉,胸口起伏不定,隔着五步远,乞山也能听到他沉重的呼吸声,足见其愤怒到何种程度。
“你们未免把事情想得太简单,这商队来历神秘,至今咱们也没探出什么底细,先不提那猪笼山的事,就说刚才那具尸首,那人应是死于昨日,偏巧这商队也是昨日从上游方向来的,只怕他们与此事也脱不了干系!”少顷,太爷神色凝重地道。
看来,太爷已发觉,那伙人行事心狠手辣,绝非善类,这次乞山的阿公随同他们而去,如何不让人心生忧虑。
“我去追!”
乞山火急火燎地走了,头也不回,众人喊他也不应。
原本其中很多内情,乞山是知道的,此时再听太爷如此说,他哪里还沉得住气。
毫无疑问,那具尸首是他们杰作,不然为何这边刚发现尸首,他们就急急忙忙地离去,甚至未尽宾客之道,派人向太爷辞行,这不是做贼心虚是什么?
又是一个受害者,他们如此滥杀,简直丧心病狂,阿公随他们而去,乞山如何放心的下。
既然太爷都发话了,他什么也不顾了,这次哪怕生拉硬扯,哪怕阿公责怪他,他也要把人给追回来。
不然,他可怎么向阿爸和阿叔交代啊!
一晃眼功夫,乞山转了个拐角,人已没了踪影,太爷急忙对?@钧吩咐:“他一个人如何能行,赶紧再多叫几个人跟着去,那些人可不是那么好说话的。”
?@钧答应着,也急急忙忙地去了。
“乞山哥,你火急火燎的,是去哪啊?”巷口,瘦弱的女孩止住脚步,语带讶然。
她身形单薄,小小的个子,年纪估摸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白皙的脸庞隐隐可见些许雀斑,细黑的柳眉下,有双清莹秀澈的大眼睛,乌黑的齐肩短发垂落在她的双颊,在微风拂动下,显得青涩动人。
女孩是他傅成叔叔的长女,名唤雨妮,之前阿妈欲给他说的亲事,指的便是她。
乞山行色匆匆,虽有认出她来,脚下却未作丝毫停留,也未有回应,与其擦身而过。
他深知,那伙人虽号称为商队,其实却并未携带太多负重,况且有旋角羚载物,行进速度绝对不慢。
山林里没有道路,只要方位没有偏差,库什部落到???柯溆泻芏嘞呗房裳。??槔系赖陌⑹澹?匀淮?蛏阶叩氖墙菥丁
但昨日,这些人却能与他们叔侄二人前后脚抵达???柯洌?獗闶侵っ鳌
乞山明白,若不能在其进山前追上,这茫茫林海,再想寻到人可就难了,时间紧迫,此刻他没有时间多作解释。
雨妮见乞山竟对她毫不理睬,却也不气恼,而是面露尴尬,还有些不知所措,仿佛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一般。
她正欲离去,何曾想,乞山却又折转回来,气喘吁吁对她道:“你能不能帮我个忙?”
原来,乞山是想让雨妮帮忙,去一趟他家,告诉他阿妈一声,自己是找阿公去了,免得她因四处寻不到人而着急。
见乞山一脸希冀,神情郑重诚恳,雨妮心想不过小事一件,连忙答应了,乞山一声告谢,转身急步离去。
雨妮走没两步,忽又想起什么,回过头来向乞山喊:“那你阿妈要是问我,你去多久能回来,我怎么说啊?”
“很快就回来!”乞山坚定的声音传回来,人已经跑远了。
离开寨落,乞山在路上遇到一群小孩,正一路嬉闹着往家走。
乞山得知,原是他们贪图热闹,紧跟在商队后面出来的,又不敢离家太远,这才恋恋不舍地回来。
一番问询,乞山得知那伙人走了才没多久,其行进的大致方向,也有小孩指给了他。
乞山不由得加快了步伐,可离家越远,看着四周旷野,乞山心里却开始打起鼓来。
“有太爷之令,倒不怕阿公不跟自己回去,可自己毕竟孤身一人,势单力薄,对方却人多势众,他们真的会遂自己愿,让阿公跟自己回去吗?”
越想,乞山心里越觉得没底,这时他才知自己太冲动,一时头脑发热便追出来,却完全没想好该如何应对这些可能。
他暗自后悔,当时没求太爷派些人手随自己一同前来,可转念一想,召集人手也要耗费时间,万一因此错失时机,岂不更得不偿失?
怀着五味陈杂又忐忑不安的心,乞山也不知走了多远,待他环视四周时,发现横穿部落的那条他最熟悉的河溪,已隐没在一侧的茂密山林之中,那座绵延山脉正是河溪源头所在。
这里已不属???柯涞牧斓兀?说匚髂嫌胛鞅备饔幸徊柯洌????柯湟徊⒊嗜?侵?贫?迹?饫镒魑??霾柯浠撼宓卮??俏?拗髦?亍
这是三个部落的默契,为避免争端,都尽量不在这附近狩猎,所以乞山对这里并不熟悉。
乞山一路至此,依旧没见到那伙人的踪影,他有些迷茫,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寻错了方向。
他一路留心,希望可以在地上发现角鹿蹄印,以及任何有关那伙人行经此地的痕迹,可惜无果。
此地两侧皆是绵延的茂林翠山,形似空谷,而再往前不远,则是另一条山脉横陈,将路生生截断,再想前行只有进山了。
而乞山脚下的路,也算不上是路,只是行走无碍的旷地,更算不上平坦,且被浅草所覆。
虽经历一夜暴雨,地面却并未有泥泞之处,一路走来,皆是踏草地而行。
这种草遍及大山各处,最是常见,它长势不高,不及半指之长,可其根系十分发达,相互错结之下,不管什么土壤,地面都变得十分结实。
人和牲畜在这样的地面行走,极难留下脚印,乞山即使没发现踪迹,也不能妄下断论。
虽一路留心,乞山只在途中发现过一些尚新的粪便,应是刚留下不久,除此之外别无所获。
他狩猎经验有限,也无法分辨是否为角鹿所留,只知道是食草类动物。
乞山自小练习射术,年纪稍大些时,他也经常跟着阿爸和阿叔进山狩猎,无非做个跟班,偶尔也能亲自上阵,试试身手,这期间的确长了些见识。
但论起真正的狩猎本领,他还真真只是学了个皮毛而已。
通过粪便的形状和气味,辨别出野兽的种类,甚至是雌雄,这是猎人必学功课之一,乞山离他阿爸和阿叔那种境界,还差得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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