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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总统谋妻:婚不由你 > 第一百一十五章:娶个小傻子也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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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日晚,陆先生陆太太连夜赶回江城,苏幕送机时,拉着沈清的手好生一番交代,她细心聆听,而后一一应允。飞机落在沁园时,十一点多,夜晚寒冷,她只着一件呢子外套,寒风吹来,刺骨寒冷,冻的她瑟瑟发抖,伸手拢了拢身上外套,准备大步前去,肩头一重,熟悉气味扑面而来,充满鼻间。

    陆景行脱下身上西装外套,披在她肩头,伸手将她带进怀里,语气不佳,“天冷,多穿些,南茜没交代你?”

    前一句是交代,后一句是询问。

    “说了,”她应允。“怎么跟个小孩子似的,添衣减衣都要人提醒,”陆先生宠溺话语在耳边响起,让她耳根微微发烫。

    陆先生无形中惯着沈清,当成女儿来惯,可素来没享受过慈父之爱的沈清偏生受不住这种宠爱,她不敢要,这种宠爱与关心太过厚重。今夜,不知是寒风飒飒吹得她瑟瑟发抖带动了那颗坚硬的心,还是陆景行给的温暖动摇了她的芳心。

    陆景行回来,沁园佣人各个喜出望外,身为军人职责所在,她们担心自家先生会出事情也是情有可原,沈清看了眼,默不作声,嘴角浅笑,随后在南茜同陆景行讲话时缓缓转身上楼,她不适应这种久别重逢后的场景。

    索性也就不看了。

    陆景行同南茜言语时,见她转身离去,周身带着孤寂,就好似这满屋子喜悦,都与她无关。不由得嘴角下沉了番。“太太最近在家如何?”陆景行将眸光从她背影中收回来,问南茜。

    “还跟往常一样,”南茜轻应允。

    跟往常一样?不关心他去向?陆先生蹙眉,抿唇,明显不悦,南茜到底是在豪门中伺候的佣人,识人脸色自然是一流,“只是太太胃口最近大不如前,晚上也睡得晚,有时候彻夜未眠。”

    说些不切实际的话语陆先生断然是不会相信,自家太太什么性子,他知晓。

    但如此侧面一说,只道是自家太太性子清谈,连担忧也是侧面隐现出来。

    陆先生闻言,点头,算是知晓。

    南茜见此适时止了言语。

    这厢,沈清上楼将陆景行披在身上的外套随意放在床尾长凳上,转身进了浴室,想洗个澡,洗去一身疲乏。

    在首都这几天,她几乎度日如年,特别是在知晓他们阴谋手段之后。虽也不喜沁园,但这时候相比较起来,沁源还是要温暖的多。

    热气腾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从浴室出来时,陆景行正坐在卧室打电话,指尖夹着香烟,伸手在烟灰缸轻点烟灰,沈清闻着一屋子烟草味,有一丝晃神,再加不悦,卧室面积很大,她并不厌恶烟草味,但这并不代表她愿意在一间充斥着烟草味的屋子里睡觉。

    陆景行洗完澡出来,只闻着屋子里的烟草味散的差不多,一阵寒风吹来,微凉,侧眸定睛一看,只见阳台门大敞,连窗帘都省去了,寒风直往屋子里罐,将他一身热气悉数吹散,在来看看沈清,此时正将自己闷在被子里睡大觉,连头都缩进去了。

    蹙眉,跨大步朝阳台而去,伸手关上阳台门,拉上窗帘,返身上床,将闷在被子里的沈清提溜出来,“不喜烟草味?”“还好,”她闷声回答,语气中尽显困顿。陆景行关了窗子窗帘,上床,一伸手将她捞进怀里,数日不见自然想念,可这会儿沈清朦朦胧胧,困顿得很,也是诸多无奈,沈清此时靠在他胸膛,听着他强有力的心跳声,跟催眠曲似的,昏昏欲睡。陆先生一声无奈叹息,伸手缓缓捏着她的掌心,而后牵着她,一路往下。

    突如其来的触感将原本昏昏欲睡的沈清炸的清醒,猛地起身,脱离陆景行怀抱,迷迷糊糊的眸子瞬间清明,一脸防备看着他,陆先生见她跟只被惊醒的小猫似的,眼里带着恐惧与防备,显得清淡,“傻丫头,摸我不犯法,躲那么远干嘛?过来。”

    陆景行伸出修长的手,准备将她捞过来,却在还未碰到她时,被阻在了半空中。

    “听话,”看起来性子清冷,脸皮也实在是薄的可怜。

    陆景行觉得,同沈清在一起的最大乐趣,便是将她调戏的面红耳赤,往日里,哪里见得到如此好风光?

    “好了,撩你的,不了,快过来,”陆先生淳淳善诱。往日睡觉都是一身短袖短裤的陆先生,今日换上了一身深蓝色长丝袖稠面睡衣,此时半撑在床上看着她的模样,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秀色可餐。她不得不承认,穿着丝稠面睡衣的陆景行着实是整个人显得慵懒高贵,优雅绝伦。陆景行说的话语,沈清从不信。

    他说的话都有待参考。

    所以,今日陆太太亦是抱着这种态度,索性拉着一侧被角,躺在了床沿。

    看的陆先生是嘴角抽搐。

    真真是个小神经。

    陆景行今日手臂受伤,不宜剧烈运动,此时沈清躺的远远的要想将她直接捞过来,尚且有些吃力,山不就我,我就山,陆先生挪着身子朝她而去。

    “在躲就睡床底下去了,”见她不安分,轻生提醒。

    “说了不撩你了,怎就不信了?”他无可奈何,话语落地在她耳边轻蹭着。不撩?他身体的本能反应可不是这么说的。“傻丫头,何时才能开窍,”陆先生这话,带着的轻叹。

    而后松开她,仰躺在床上,单手抬上眼帘,竟是如此睡了,听闻身后平缓呼吸声,沈清提起的心才将将落下,自己也是困顿得很,沉沉睡去。这夜,陆先生隐忍难耐,起身抽了两回烟,见她睡的香甜,终究还是忍住了。罢、自己娶的媳妇儿,含着泪也得忍。清晨沈清醒的晚,陆景行跑步回来冲完澡,她才将将睁眼,办眯着眸子去衣帽间换衣服,却见陆景行洗完澡正赤膊穿衬衫,赫然见他手腕绷带,愣证在原地,“你受伤了?”

    陆太太推门进来时,他就知晓,可、藏也藏不住,看都看见了,索性就动作麻利将衣服穿好。“一点小伤,不碍事,”他似是毫不在意,话语说起来也格外云谈风轻。

    陆景行见她还愣在原地,伸手摸了摸她原就有些慵懒的头发,轻声道,“换衣服下楼吃早餐。”

    说完,不想听她在多言语,转身出了卧室,沈清反应过来,他人已不在。陆景行今日似乎没准备回部队,一身正装,显得整个人挺拔有气质,坐在餐桌前用餐,优雅的动作可以被称作为现实版教科书,见她打量自己,陆先生浅笑,抬眸对上她,“吃早餐。”一声提点让沈清直直回了神。

    “今日去公司吗?”陆景行问到,遇到沈清之前,他秉持食不言寝不语,遇到沈清之后,吃饭和睡觉之前成了他们唯一静距离交流的地方,若这种时候还不言不语,只怕他们一周也说不上几句话。

    “不去,”她答,请了一周假。“恩,”陆先生浅应,端起内奶喝了口,修长的手指将杯子放在桌面上,浅缓道,“上午我要去程家那边,你是在家还是随我一起?”

    “程家?”她疑问,江城程家?“恩、”他应允,“你们商场上应该有往来。”

    “哦”江城也就只有一个程家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平凡人家也不够格让陆景行亲自登门拜访。

    “一起去?”陆景行虽询问,眸间带着些许期待。

    去程家?只怕还没到家门口就能被撵出来,谁不知道她跟程家素来不搭边?且不说前段时间他们程家的案子被自己给晾了。

    “不了,”她拒绝,见陆景行眸光那一小许期待暗淡下去,又开口解释道,“程家规划案在我这里晾了几个月,去了会尴尬。”闻言,陆景行浅笑,他的太太,是真的很有能耐。

    这江城,敢晾程家规划案的人,不多。

    只怕是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为什么会晾程家的案子?”陆先生似是来了兴趣,颇有一副要在餐桌上好好聊聊的架势。

    沈清撩了眼陆景行,继而漫不经心道,“商场上的人大多唯利是图,”也包括我自己。

    当然,这后半句,她没说。沈清就这一句,陆先生再多问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离家时,同她交代道,“天气好,无风的时候让南茜陪着你到院子里转转,多穿些,别感冒了,有事找我,打给徐涵或我都行。”

    她轻声应允,看着他转身离去。

    这日上午,她窝在沙发上一上午,若非南茜来提醒后院茶花盛开,可去看看,只怕她这会儿还窝在位置上看书。

    “这院子,是何时建的?”沈清好奇这出鬼斧神工的院子出自何人之手,沁园这座园林别墅,像森林中的一汪清流。“早年间就建了,具体何时就不知晓了,只听先生说,这处是陆家产业,”说起来,南茜也不大清楚只是偶然间听先生提起过,陆家的庞大,她一个佣人是无论如何也知晓不了的。

    沈清闻言缓缓点头,迎着将近正午的阳光行走在园子里,阳光沐浴在身上,及其温暖。

    沁人心脾。

    行至这处花海,眼前徒然一亮,冬日寒冷刺骨,这处山茶花竟然还盎然生机勃勃,给人以朝阳般的温暖,沈清驻足良久,才抬脚朝花丛中而去,抬手,修长的指尖落在花瓣处,缓缓抚摸着,落了一指花粉。“这么好的地方,来晚了,”这日,沁园后院茶花园处有一女子,齐肩长发,身着白色妮子大衣,游走于花丛间,宛若花中仙子,不时抬手触摸花卉,不时停驻花丛流连花的时候,晃的她心里头软软的,陆先生坐在一侧,看着嘴角擒笑的陆太太,心里异常暖融融。

    “想个名字,”陆先生见她喜欢的紧,在一侧轻提点道。“毛毛?”一身长毛,也算是名副其实。

    陆先生闻言,抬手握拳轻掩唇,隐去嘴角那一抹笑意,非常好,陆太太如此不操心的模样简直是让他大开眼界。“为什么要叫毛毛?”陆先生忍不住问到。“一身毛,”陆太太回。

    这日,陆先生心理暗暗决定,如果以后有孩子了,取名字一定要自己来。他家的丫头,不适合做这种费脑子的事情。“那就叫毛毛,”虽然陆太太忘记了基本所有动物都适合这个名字。

    因为一身毛,所以叫毛毛?挺好。

    娶了个小傻子也挺好。“先吃饭,”陆先生唤来佣人将猫安顿好,牵着陆太太的手进了盥洗室,反反复复挫了几遍手才停下来。

    “以后摸完毛毛记得洗手,”拿毛巾替她擦手时不忘提醒。

    “恩,”陆太太应允。“上午去后院那片茶园看过了?”陆景行柔声询问。

    “看完了,”她答,伸手将自己擦干的手从毛巾里抽出来。陆景行将毛巾递给一侧佣人,牵着她往餐室而去,“景色如何?”知晓后院有一片茶园,但他却没去过,只因没时间。

    “花开的挺好,”陆太太轻声应允着。

    “一会儿吃完饭陪我去走走?”陆先生侧眸浅笑望着她。“你没去过?”沈清有些诧异。

    “没有。”“那你怎么知道,”后院有茶花?

    陆景行闻言,浅笑,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傻丫头,连自己家里有什么东西都弄不清楚,还叫家?”当真以为人人都跟你一样不操心呢?陆景行就差没将这句话说出来了。闻言,她轻咬唇,不言语,怎会不知晓陆景行这话是在说自己?她素来都弄不清楚沁园有什么。

    陆景行这话说给她听的。

    “好了,先吃饭,”陆先生见她抿唇不语,知晓自己又是得罪她了,赶紧转了言语。

    “你跟程家老二是同学?”吃饭间隙,陆景行开口同她浅聊着。“谁?”她有片刻震愣,同学?她江城的同学除了章宜跟沈南风再联系之外,应该没别人了。“程博然,”陆先生倒是记得人家名字。

    “哦”她了然,“是同学。”“为什么想到要出国留学?”陆景行很好奇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子为何会毅然决然的出

    国留学。为什么?为了逃离自己不想面对的人,可这话,不能同陆景行说。“出名要趁早,”原本是想用诙谐的语气将这句话说出来,可到了沈清嘴里,就变了味。

    “13岁考上斯坦福,确实是出了名,”陆景行不可否认,在与沈清结婚的后某一天,他身处部队,将多年前江城报导调出来细细阅览了一番,她的太太,那年在江城,确实是掀起了大风大浪。“只怕那会儿很多人家的孩子恨透你了,”陆先生揶揄,别人家的事情孩子往往是最讨厌的,沈清小时候应该是这类人。“谁知道呢!”陆太太浅笑,一口米饭送进嘴里,细细嚼着。她从未想过要做别人家的孩子,只是一心想逃离那个地方而已,外人趋之若鹜的东西,她避如蛇蝎,每个人每一次的选择有心甘情愿,也有逼不得已,离开自己生活了13年的地方,是逼不得已。许多人问过她这个问题,但她从未对一个人说过任何实话,那份埋藏在自己心中的过往,自己知晓就好,受苦受难自己来,过去的那一张牌能不翻就不翻。翻出来痛心的还是自己。

    年少时的功成名就并没有给她带来太多的好处,相反的只是让她更早的看清世态炎凉,看尽人心冷暖,让她更早的厌恶这个世界排斥这个世界。

    肮脏的一面显现在自己面前的时候才十几岁,如今20有三,岁月浮沉,人生也从未静好。

    题外话

    稳定九千更,更新时间凌晨。

    收费过后,有人走,有人留,感谢一路相随的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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