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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宇宙通鉴 > 我和百兽之王的亲密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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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我带孩子去动物园玩,回家后,孩子突然对我说:“爸爸,我看你好像长颈鹿啊,那么高!”

    我一愣。确实,以前没发福时我还是很?C的,我的脖子比常人要长一些,我的个子也很高,因此经常有朋友戏称我是长颈鹿。

    我对孩子说:“是吗?哈哈,行,爸爸是长颈鹿。现在爸爸有点累了,你自己去玩,我得休息一会儿了。”

    “长颈鹿,我是长颈鹿!嗯,哈哈……”我喃喃自语着,眼皮越来越沉重……

    这是什么地方,我好像穿越到一个绿色的大草原上,空气清新,含氧量十足,白云是那么低,仿佛触手可得。

    触手可得?手?咦?我的手呢?啊?我,我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我变成了类似长颈鹿的动物,只是脖子很短,腿很粗壮。在我的旁边则围着一群同类。天哪!这是怎么回事呀?

    俗语道:“禽有禽言,兽有兽语。”我此刻竟然能听懂旁边同类的交谈。

    其中一个同类说:“我们兽族,在神的主持下会不定期地评比和推举百兽之王,我听说过几天就要评选新的百兽之王了。”

    另一个同类接口说:“我也听说了,上一次是让一种叫‘人’的动物做了百兽之王,但是由于‘人’堕落了,不但无休止地猎杀其他兽类,还经常自相残杀,甚至不敬重神,于是神不允许他们当百兽之王了。”

    又一个同类插嘴说:“那大家觉得谁最有可能当百兽之王呢?我觉得是老虎吧,老虎不但有形象、有气质,而且还有工作经验。老早神就任命老虎为从林之王,让老虎在从林地带从事管理工作。”

    其他同类议论开了:“那可不一定,不是说脸上写着‘王’就可以当王的,我们可不能‘以貌取王’。再说老虎经常独来独往,性格孤僻,没有团结精神。”

    “就是,我觉得狮子不错,前任兽王‘人’不是让狮子当管家看守财富的吗?更何况最近神又提拔狮子当了草原之王,我看狮子有当百兽之王的潜力。”

    “狮子离财富再近,财富也不是它创造的,它连富二代都算不上。平时还凶巴巴的。我觉得应该选和善一些的大象,虽然大象力大无穷,但很少欺负弱小,要知道大象和我们是一个阵营的,都是吃素的动物,我们理应支持。象还是吉祥的象征呢。”

    ……

    我旁边这些同类兽你一言、我一语,把我吵得脑子乱哄哄的,什么百兽之王?谁当百兽之王关我什么事?我现在想的是尽快回到我的世界,过我的人类生活。可是怎么回去呢?我无奈之下四处张望。

    由于我的体型在同类中算是较大的,个子也较高。所以看得比较远。只见远处的河中,一只犀牛和一只鳄鱼在打架,水花扑腾扑腾的乱溅。还有其他的犀牛和鳄鱼在旁边冷眼观战。

    我判断,我应该是穿越到了非洲了吧?

    我又抬头望天,啊,我吃了一惊,这是“天”?怎么距离如此之近?我刚才都没注意,原来在那白云之上,一个巨大的银色的圆形锅底占了大半个天空,想都不用想,一看就知道这是外星人的巨大母船啊!

    咦?怎么动了?外星人大母船动了?呀!不好,我想起来了,我原先看过一本叫的科幻小说,那是一本用科技解读神话的小说,外星人就是这些动物口中的“神”,难道……

    来不及细想,只见外星人的巨大母船开始加速了,我脚下的地面也开始了震动。动静从小到大,旁边的同类也惊恐的你望我、我望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大地不停地摇晃,远处的河水也像开了锅似的冒着泡泡,斗得正酣的犀牛和鳄鱼也停战了,那些围观者也惊得四处乱窜。

    我赶紧趴下。其他同类也学我趴到地上一动不动。幸好我读书读得多,判断现在是公元前两千多年,板块漂移应该就发生在这个时候。外星人的母船将逐步远离,成为人类口中的月亮。地球的唯一陆地盘古大陆会四分五裂,地球的地轴也会被外星人的巨大母船拉斜。

    随着地轴的改变,我脚下的大草原也许将来会成为沙漠,我旁边的这些同类将面临没有食物的困境。我得和它们讲明,让它们寻找可以生存下去的地方。我如果做了这件行善积德的大好事,或许可以感动神,把送我回到21世纪吧。

    于是我把我知道的告诉了身边的同类,然后安慰大家,说:“别怕,地震只是暂时的,我们脚下的非洲大陆是不会漂移的。”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些动物竟然能接受我几千年以后的理论,它们一点都不怀疑我,它们的想象力真令我惊叹。它们绝对相信,几千年以后,那个叫‘人’的兽类统治了地球,还发明了电脑、手机……

    我的同类用最纯洁的眼神看着我,这种纯洁的眼神只有三岁以内的小孩子才会有。它们静静地听我讲几千年后人类的故事,不停地点头认可,令我十分感动。

    冥冥中,我觉得自己有责任指引它们,也许这就是我穿越时空的使命。在当前的环境中,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王者的权杖!我顺理成章的成了它们的王!我通过观测天象,主要是看北极星,再结合记忆中的非洲地理地貌,最终带领我的同类来到了非洲食物最丰盛的地方。

    半路上,我们只吃高处的食物,把低处的食物留给了低个子的其他族类的素食动物。有些我的同类接受了我的佛教理论,主动献身让狮子等肉食动物吃掉,以延续猛兽的族群。

    一路上所有的野兽都感激我们,大部分都追随着我们,一边听我讲几千年以后人类有趣的故事,一边同舟共济、共渡难关。食草的动物互相谦让着食物,食肉的动物也用更坚强的意志强忍着饿意尽量少吃。

    后来天地稳定之后,兽类一致评选我族为新一轮的百兽之王,因为我是我族的王,所以我就是王中王。神赐给我族一个新的名字:麒麟。以前我们的名字叫“四不像”,那是由于我们是鹿头、鳞身、牛蹄、马尾。

    后来,我族发现高处的食物比低处的食物要好吃,于是养成了习惯,只吃高处的食物,慢慢地我族的腿和脖子向越来越长的方向进化。于是人类称我们为“长颈鹿”。

    麒麟两个字都是“鹿”字旁代表着它是被人类神化的长颈鹿,“麒”是象形字,“其”是长颈鹿的正面简笔画的样子,长颈鹿有角且身上的斑点就像鳞片,“麟”字就是说长颈鹿的鳞片状花纹的身体特征。人类记录麒麟不是凶猛之兽而是祥瑞之兽,众兽见了麒麟都得抬头看,所以俯视众兽的长颈鹿在神话中被塑造为百兽之王麒麟。

    我最后穿越回来了吗?当然!不然怎么讲上面的故事呢?

    由于进化太快,长颈鹿的发声系统没有跟上进化的速度,导致后来的长颈鹿发出的声音是低频音波,低于人耳所能达到的听力范围,人类以为长颈鹿是哑巴呢。当人类在长颈鹿面前谈百兽之王是老虎时,长颈鹿会发出噗嗤的声音嘲笑人类,意思是说此人纯属放屁。长颈鹿为什么会听懂人类的语言,那是因为曾经有一个人类穿越回去当了它们的祖先。

    博物馆里,短脖子长颈鹿的化石面前,我给孩子讲了我的穿越之旅,他清澈纯净的眼神让我差点有了时空错觉,让我又想起了4000年前的动物伙伴。

    从博物馆出来,我领着孩子又去了一次动物园,专程去看长颈鹿。

    我对着长颈鹿大喊:“你才是真正的百兽之王!”

    旁边一群人张大嘴扭头看我,愣了半天之后互相交头接耳“这人疯了吧?”

    长颈鹿却低下头,轻嗅我的手,仿佛在和我说:“你懂我!”

    那一瞬间,我好像看到,它眼中闪烁着晶莹的泪花……

    回到家,孩子对他妈妈说:“妈妈,你以后得听爸爸的。”

    “为什么呀?”

    “因为长颈鹿是真正的百兽之王,老虎再凶也得听长颈鹿的!

    “什么?看我不打死你们父子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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