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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拔仙传 > 第三十二章 明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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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虎王用了数个时辰来到石岩乡,直奔有间客栈。

    虎王很少来石岩乡,几乎不来有间客栈,但是现在他不再顾忌一些东西,他有些事情必须问清楚,否则他心里不踏实。

    入得有间客栈,看见王伯一个人坐在柜台里,虎王松了口气,要是被宁宣萱小姐看到,少不了一番繁琐的解释。

    虎王径直向王伯走去,没有寒暄,直接问道:“你到底什么意思?”

    王伯吓得一激灵,睡意全无,反问道:“什么什么意思?”

    虎王见王伯装疯卖傻,怒道:“你知道我的意思,要不是你带着宋毓来天狼,我怎么会收下宋毓?就算宋毓很有潜力,但是你别忘记,他没有内力,他要是成为杀手,就是在刀尖生存,死亡几率很大,我实在搞不明白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王伯心道虎王还是问了,于是他看向窗外,小声地说道:“他的潜力很大,我看中的就是这一点,我知道这样做有些莽撞,但是我希望宋毓快些成长起来。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他成为老板的助力,自从侯爷去世后,整个宁家的产业都靠着小姐在打理,宁家旁系和京城的达官贵族不知多少惦记着宁家的产业,老板一个个人苦苦支撑着,她很累。以前侯爷在时,她哪里需要理会这些事情,现在她把宁家撑起来,只因为她是侯爷的独女,只因她不想看着宁家散了,而且她一直不肯放弃那件事。”

    虎王心中戚戚然,他哪里不知道宁宣萱小姐的辛苦,宁家家大业大,即使侯爷亲自管理都耗费不少精力,何况小姐是一个女子,还有就是那件事……

    想着,虎王长叹了一声,有些不赞成的说道:“你说的我都明白,但是你似乎太看得起宋毓了,他是有潜力,但是有那么大吗?”

    王伯想起宋毓第一次突破身体极限时的样子,尽管宋毓后来再也没有出现那天的情况,但是王伯知道宋毓不是一般人,冲着这一点,王伯相信宋毓一定会帮到小姐的。

    所以王伯十分肯定的说:“有,甚至超乎你的想像,不过有些事情我不能告诉你,以后你就明白了。”

    虎王第一次见到王伯如此信誓旦旦,久久无语,最后点头说道:“我明白了,希望你没有看错,我们要不要告诉宋毓,你的打算?”

    王伯摇头说道:“不要告诉宋毓,我会寻找一个合适的机会告诉他,如果他成长不起来,我就更没有必要说了,只是我有种感觉,他会超出我的期待。”

    虎王心里打起鼓,不想打击王伯,只是说道:“但愿吧!”

    ……

    华灯初上,明府张灯结彩,门前车马络绎不绝,甚是热闹。

    明府大门前站着一名家奴,凡来往的人都会递上请帖给他,他看了之后,张嘴大声喊出,短短几分钟,他就喊了上百个请帖,就是这一简单的事情,这名家奴喊得喉咙都快冒烟了。

    因为来的人太多了。

    要是你还不知道明府发生了什么事情,你可以顺便问一个明府外的人,他定会仰慕的告诉你。

    “呦呵!今儿可是明老爷子的七十大寿,大办宴席呀!前来的人无不是石岩乡的达官贵族!体面人儿!”

    这明老爷子可是了不得人物,乃是朝廷命官,官至户部尚书,如今年老辞官,荣归故里。

    可以说明老爷子是石岩乡做官做的最高的人,即使辞官了,但是在朝廷依然有不少关系,就是李树署见到明老爷子也要客气三分。

    如今明老爷子七十大寿,这可是难得的巴结机会,石岩乡的权贵无不前来,谁叫明老爷子的官做的大呢?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穷在闹市无人知,富在深山有远亲。”

    这个时候,门前的家奴一声高亢的声音响起,这一声比之前都要大很多,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李乡长到!”

    这李乡长可不就是李树署了。

    只见李树署信步走进明府,随行的人抬着不少寿礼跟随进来,将寿礼放在一边。

    众人定睛一看,金银首饰,玛瑙翠玉,应有尽有,这份寿礼少说也值上万两。

    众人纷纷倒吸一口凉气,这李乡长可是阔绰呀!牛逼!

    李树署望了望四周的人,笑了笑,爷就是有钱!

    在一名家奴的指引下,李树署向着明府的内厅走去。

    李树署还没有走到内厅,一名穿着白色长袍的老者迎了出来,面带紫红色,神采奕奕。

    此人对着李树署说道:“李树署小友,我没有出来迎接,多有怠慢了,里面请。”

    李树署看着明老爷子,客气的说道:“哪里,哪里,晚辈哪里敢要您老迎接?”

    明老爷子如何听不出李树署的客气,自然不能坦然接受李树署的客气,虽然明老爷子的官比李树署大,但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尽管明老爷子朝中有些关系,但是他已经不在朝野,用一个少一个,所以逢场作戏,对于明老爷来说就是驾轻就熟的事情。

    再说李树署是个狠人,明老爷一早就看出来了,所以他必须慎重对待。

    明老爷子说道:“可不能这样说,李乡长正值壮年,未来前途无量,可不能以晚辈自居,要是看的起我,大可以叫我一声明老哥?”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李树署也就说道:“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明老哥。”

    同时李树署心里冷笑起来,以前这明老子见到自己尽管客气,但是绝对没有这般热情过,恐怕是被我搞出的比武大赛吓到了吧?!

    两人虚伪与蛇,向着内厅走去。

    刚才指引李树署的家奴没有跟随,他站在原地缓缓抬起头,露出一张普通的长相,可是一双眼睛却泛着灵动,

    此人若有所思的说道:“原来当官都是这般,实在有趣。算了,执行任务要紧,可是偌大的明府,我要去哪里寻找明月呢?”

    这名家奴正是易容后的宋毓。

    此次潜入明府就是为了寻找一名叫“明月”的少女。

    明月是一名富商的女儿,前几日忽然失踪,家人几经寻找,得知是被明府的三公子派人掳走,只是消息来源不明确。

    其实就算明确,这名富商也不敢来明府要人,可是这名富商爱女心切,方才向天狼发布任务,为的就是偷偷从明府中救出自己的女儿,可以说是用心良苦呀!

    宋毓接到这个任务后,便露出苦恼之色,先不说能不能偷偷的救出明月,就是要找到明月也是个问题,明府的护卫个个都是高手,府内明哨暗哨,不计其数,想要在明府找人,犹如登天。

    但是宋毓觉得自己接了任务,无论如何都要试试,而且似乎只有这个任务最简单,其他的任务可比这个还难。

    当下,宋毓决定先潜入明府,见机行事,那么以明府家奴的身份潜入最为合适,毕竟明府的家奴多的很,谁也没有闲心来盘查一名家奴。

    “既然我要找到明月很难,我是不是可以换个思路?我可以找到明府的三少爷,我想他肯定知道明月在哪里。”

    宋毓嘀咕一声,向着大院张望着。

    院内聚集不少达官贵人,彼此间交头接耳,言谈甚欢,来往穿行的家奴端茶送水都十分的小心,生怕得罪了这里的任何一人。

    宋毓看了许久没有发现三少爷,他来之前在任务资料中看过三少爷的介绍。

    此人长相可以说是丑的惊天地泣鬼神,偏偏这个三少爷丑而不自知,时常在脸上涂抹胭脂,并以为自己是个美男子,实则倒人胃口的不行。

    以前就有个传言,有一天晚上,夜黑风高,明老爷子听见门外传来敲门声,心里纳闷,出门一看。

    只见一个穿着锦衣绸缎的东西站在门口,脸上五颜六色,充满了恐怖的气息。

    明老爷子差点没吓的神经衰弱,大呼有“妖怪”。

    护卫家奴闻之,纷纷来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将明老爷子口中的“妖怪”痛打一顿。

    这个“妖怪”够机灵,被打之余高声呼喊我是三少爷。

    众人连忙住手,再看进气多出气少的“妖怪”,脸上的五颜六色被血水冲刷干净,露出真容,果然是三少爷。

    这一下护卫们吓的不轻,他们把主子打了,岂不是会死的很惨?

    哪知三少爷没有放在心里,挣扎着站起来,一甩头发,血水甩到正对面的明老爷子脸上。

    可是三少爷没有理会明老爷子阴沉的脸,自顾自的说道:“看来我的帅让你们嫉妒了,居然对我动手,但是我不怪你们,谁叫我帅呢?”

    众人一阵无语。

    明老爷子气的半宿没有睡着觉。

    从此三少爷的“丑”逐渐响亮,你想啊,一个丑的没有自知之明的二世祖,怎么不会在石岩乡出名?

    按理说三少爷只是恶心人就算了,他还有一个真正令人憎恶的恶习,那就是“好色”。

    只要是三少爷看上的姑娘,不管是名门富家之女,还是山野农家的女子,三少爷都会将之搞到手里,就算是明老爷子插手都没有用。

    只要进了三少爷的手里的黄花姑娘,从没有走出过明府,今生都不能和家人见面,她们命运如何谁也不知道。

    可以说明府三少爷在石岩乡就是一个臭名昭著的畜生,可以达到夜里止婴儿啼哭的地步。

    宋毓唤住一个看起来老实巴交的家奴,问道:“老太爷要找三少爷,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这名家奴不疑有他,想了想,说道:“我刚才看到三少爷走进他的卧房了,你可以去看看他在不在,不过你说话要机灵点,千万不要触怒了三少爷。”

    宋毓点了点头,向着三少爷的卧房走去,明府的地势图早就被宋毓记在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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